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忻城法院快审涉农案促春耕
发布时间:2012-02-14 16:31:25
光明网讯(通讯员 闭军疆 韦永辉)
2月13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忻城县人民法院民一庭仅用一个多小时便审结一起涉农的侵害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益纠纷案件。
当天上午,原告吴绍坤等4人与被告忻城县马泗乡马泗村果达屯就土地承包中支付土地承包金与享受土地承包分红款问题自愿达成了调解协议后,双方当事人都紧紧握着法官的手说:“谢谢法官及时为我们解决纠纷,减少了我们诉累,使我们不误农时。”这是忻城法院优先及时审理涉农案件,积极服务春耕生产的一个缩影。 时至春耕生产大忙季节,忻城县人民法院针对春耕期间争水、争承包地等方面的纠纷案件较多,影响春耕生产的实际情况,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不断强化服务意识,积极为春耕生产提供法律服务。对涉农案件实行优先立案、优先送达、优先审理、优先执行,开展立案、审判、执行的“一站式”服务。在办理涉农案件时,该院能适用简易审理的,全部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同时,尽可能地深入田间地头、农家小院进行现场调解,抢时间加快办案节奏,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农民群众不因诉讼耽误春耕。 据了解,截止2月13日,忻城法院共审结涉农案件13件,其中调解和撤诉方式结案13件,调撤率达100%,有效地服务了农民群众春耕生产,深受群众的好评。 责任编辑:
周翔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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