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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装摄像头为防盗贼 侵犯邻居隐私被判拆除
发布时间:2012-02-14 11:44:42
光明网讯(通讯员 傅龙根)
为了防止盗贼而安装摄像头,邻居却以侵害隐私权为由告上法庭,要求拆除摄像头。近日,江西省新干县人民法院判决了该起侵犯公民隐私权纠纷案,依法判决被告张先生立即拆除私自安装的摄像头。
2012年1月9日,被告张先生为了防止盗贼,其便在自家房屋的阳台上方安装了一个监控摄像头。然而邻居刘女士却觉得自己整天被摄像头拍来拍去很是不自在,认为张先生的行为已严重侵犯了她的隐私权,刘女士遂告上法庭要求张先生拆除摄像头。 法院审理后认为,张先生安装摄像头是为了防止盗贼,但应在合理限度内,不得损害他人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但是,张先生安装的摄像头已侵犯邻居的私人空间,对刘女士的正常生活已经构成妨碍。据此,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李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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