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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的技艺
作者:李慧兰 发布时间:2012-02-13 15:55:48
入职新人,依本院惯例,要在政工科先适应几个月,于是我有幸能坐在院领导对门的办公室里。对门常常有当事人来找,或高声叫嚷着要找院领导,或怯生生地巴巴地在门口等。谈话之始当事人往往情绪激动、整层楼都弥漫着火药味。有的在院领导面前控诉不幸的婚姻,声泪俱下;有的老上访户不依不饶,对着院领导一讲就是几个小时;有的义愤填膺,指责法院执行不力。随着谈话的深入,我能听到当事人高吭的声音慢慢平和、怨气渐渐平息。最后总能以当事人平心静气、连连道谢收尾。
高超的化解技巧,无形的处理艺术,实在令人钦佩。我曾经也遇到过这样的当事人,当时在学校的法律援助中心,同学们开玩笑把前来咨询的当事人分为两类,一类是沉默不语型,坐下来一句话也不讲,摆一摞材料出来,你自己慢慢看;另一类是滔滔不绝型,满腹委屈,不分详略,不论因果,前前后后一股脑儿讲出来,让你连插话的机会也没有。 面对怒气冲冲的当事人,我忙着从他复杂的争议事实中提取法律信息,忙着梳理法律关系,忙着给千奇百怪的法律行为定性。可是常常事实问得不清不楚,法律关系在头脑里纵横交错,难以给当事人满意的答复。我觉得苦闷,觉得力不从心,再多的理论到复杂具体的事实面前,也变得苍白无力。因为从法律条文到解决纠纷还需具备一件本领——法官的技艺。 在深厚的法律功底之外,尤需接待当事人的方法、驾驭谈话的技巧、入情入理的分析、大刀阔斧的魄力和不焦不躁的耐力。形形色色的当事人、各种各样伤脑筋的难题,院领导兵来将挡、水来土掩,总能顺利化解。不打官腔,不摆架子,不踢皮球。法律的规定,世情的道理,娓娓道来,该肯定的肯定,该否定的否定,不迁就不含糊,实事求是地处理。当事人气势汹汹,院领导首先稳定情绪,控制局面。当事人责骂法院执行不力,院领导就查清情况,解释原因,改进工作。当事人倾诉衷肠,不粗暴打断,认真询问。 记得来法院的第一天,院长对我讲,你们都是法学院的高才生,但是课堂所学与实际判案有很大区别,法官不仅要懂法律,而且要懂工作方法、工作技巧,当事人着急上火,你不能也跟着急躁。院长的一席话,句句质朴,却字字珠玑,言简意深,终身受用。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责任编辑:
周翔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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