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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杯银杯不如百姓的口碑
——记“办案公正、为民解忧”的好法官赵烈贞 作者:张武杰 发布时间:2013-01-07 15:40:50
1月5日上午八点半,河南平顶山市卫东区法院东高皇法庭的院子里,十多位白发苍苍的老人合力抬着一块大牌匾走了进来,上书“办案公正 为民解忧”八个苍劲有力的大字,东高皇法庭的法官们赶忙上前接过了牌匾,老人们还在院子里燃放起了鞭炮。七十多岁的贺水成老人情绪激动地从怀中掏出了早已准备好的“感谢信”,念道:我代表阀门厂家属院的124户居民向东高皇法庭庭长赵烈贞法官表示感谢,您不愧为我们百姓的好法官、人民的好法官!
事情还要从五年前说起,2007年7月份,原平顶山市阀门厂家属院的一百多户居民为安装暖气,自发成立了一个暖气管理小组,并与平顶山市东良建筑安装有限公司签订了一份暖气安装施工合同,由该公司承包住户室内外采暖管道的安装调试工程。根据合同的约定,在工程完工结算时,暖气管理小组从工程款中扣除了三万元作为质量保证金。后因供暖效果不佳,东良公司维修不及时,管理小组多次更换负责人,账目也比较混乱,三万元的质保金也被前任的负责人退给了东良公司,使得一百多户居民怨声载道,起诉到法院,要求管理小组的前任负责人和东良公司返还质保金。 在该案的审理中,赵烈贞庭长认为还有一部分暖气用户没有参加本次诉讼,便在阀门厂家属院张贴权利申报公告,对本案诉讼标的具有同类法律利益关系的权利人,限期到东高皇法庭进行权利申报登记,未参加登记的权利人在诉讼时效期间提起诉讼的,适用本案做出的裁判。同时,考虑到一百多名原告大都是年过花甲的老人,来回不方便,赵烈贞庭长专门到老人们所在的阀门厂家属院召开了巡回法庭,通过现场的开庭审理,一百多名原告明白了自己的权利和义务,感受到了法律的公平和正义,收到了不同凡响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经过发布权利申报登记公告、巡回法庭现场审理以及不厌其烦地做几方当事人的调解工作,一百多位老人看在眼里、记在心里,一提起赵烈贞庭长都是赞不绝口。最终,平顶山市卫东区法院判令被告平顶山市东良建筑安装有限公司在十日内向原告贺水成等124人返还采暖安装保修金3万元。判决生效后,贺水成等一百多位老人自发出资请人制作了一块大牌匾,表达对卫东区法院、东高皇法庭和赵烈贞庭长的感佩之情,称赞卫东区法院的法官们“办案公正、为民解忧”。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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