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耿建立:站着办案的法官
作者:任赛宵 发布时间:2013-01-10 10:23:31
耿建立,男,1970年8月31日生,汉族,中共党员,法学本科学历。1990年7月毕业后分配到汝州市寄料镇政府工作,2000年10月通过公开招考调入汝州市人民法院工作至今,先后在汝南法庭、汝西法庭、民三法庭工作,历任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多次被评为先进工作者和优秀共产党员。从事审判工作12年来,共办结各类民事案件1200多起,无一起当事人赴京赴省上访案件。今年上半年,已办结案件85起,其中80%为调解结案。
他腰椎间盘严重突出,庭长强制他回家休养一周,但是,为了能按时开庭,及时解决当事人纠纷,他还是天天开庭办案,因为不能坐,他就站着开庭;因为有痔疮坐不下来,他就在桌子上放个凳子趴着写判决书。他说自己就是一个平常的法官,干着平凡的审判工作,平平静静,普普通通。 一、干一行、爱一行、钻一行、成一行 12年来,尽管他的工作变了又变,岗位换了又换,但他对法治的信仰和爱岗敬业的热情却始终不减,而是干一行、爱一行、钻一行、成一行。在他心中,法官不仅仅是一种职业,更是一种理想,一种信念,一种责任。正是他对法治信仰的伟大追求,支撑着他在平凡的工作中,不断追求公平正义的法律真谛,维护法律的尊严。也正因为他对法治的信仰,才会始终把人民放在心中,让法官的旗帜永远鲜红。2011年他共审理民事案件152件,其中调解或经调解撤诉129件,判决23件,调撤率达85%,全年无一起发回重审案件和改判案件。今年上半年已办结案件85起,其中80%为调解结案。 同时他深知打铁先得自身硬。他深知在构建和谐社会的进程中,基层法官责任重大。随着民主法治建设的逐步深入,各级党委、人大和政府对法院工作作为大局服务的要求越来越高,人民法院对法院公正司法的期望值日益提高。尤其是近年来,新类型、疑难案件比重上升,审理难度不断增大;审判工作触及的社会各个层面,法官面临的社会环境日益复杂,基层法官只有具备高强的自持力,才能适应新形势下的审判工作。为此,他坚持自觉钻研业务,切实做到真学、真会、真懂,通过向书本学习、向老同志学习、向实践学习,向网络学习,结合办案实际总结经验教训,不断提高理论水平,增强办案能力。2011年他结合审判实践撰写的一篇论文《浅析破产案件中担保物权人优先受偿权的限制与保护》获平顶山政法委“三项重点工作大讨论活动”征文一等奖;撰写一篇案例被国家级刊物采用。在其自身的努力下,业务水平不断得到提高。 二、他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去实践一名法官的理想 耿建立同志到法院工作后,一直从事民事审判工作,在民事审判中积累了丰富经验。他始终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这一世纪主题,秉承“当事人的事无小事”原则,认真对待每一位当事人、每一起案件。他以默默无闻的无私奉献精神,扎实过硬的工作作风,巧妙娴熟的审判技能,依法维护着群众的合法权益,受到领导和群众的交口称赞。今年2月份,他主审的王某、张某等人诉翁某、某保险公司雇员受害赔偿纠纷一案,经多次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了调解协议,某保险公司同意支付原告保险理赔款90000元。调解书送达后,某保险公司将90000元理赔款汇入法院,但二原告因分配该理赔款产生纠纷,他又多次登门做二原告的思想工作,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使他们打消了对簿公堂的念头,达成了赔偿款分配方案。今年8月份,他审理的一起滥用股东权利赔偿纠纷案,涉及有限责任公司隐名股东权益的保护问题,法律关系复杂。他边审边学,查阅了大量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及时向领导汇报案件进程,研究下一步工作思路,在彻底查清案件事实的基础上,严格依法审判,该案判决后双方当事人均未提出上诉。正是这种认真、负责的态度,耿建立同志在群众心目中竖起了一座“丰碑”。在平时的工作中,他时刻树立调解优先的理念,认真做好当事人的思想工作,做好判前答疑和判后释法工作,消除败诉当事人的不满情绪,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去实践一名法官的理想。 但是他却特别低调,害怕宣传。今年6月份,他的腰椎间盘严重突出,还得了痔疮,不能坐只能站着和趴着,庭长强制他回家休养一周。但是,他还是天天来开庭办案,不能坐,他就站着开庭,趴着写判决书。因为得了痔疮,在一次庭审中,血流了一裤子,但是从发现自己流血到血干,他都一直忍着没动,强忍了3个小时,直到庭审结束。有一次,宣传人员来拍他站着开庭的照片,他坚决不让,硬把相机给“抢”了。类似的事还很多。在它面前,只有案件他来者不拒;只有听当事人倾诉他乐此不疲。 三、他把人民放在心中,让胸前的法徽永远鲜红 基层法院案件多、矛盾复杂,为了维护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和谐,他在工作中特别重视调解工作,以特有的公心、耐心、真心和诚心,去化解矛盾纠纷,把“调解优先”作为办案理念,将调解工作贯穿民事审判的始终,以真诚换取当事人的诚意,以公正赢得当事人的信任,力促当事人双方握手言和,最大化地减少社会不安定因素,促进民事案件审理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为了化解矛盾、维护稳定,他总是奔波在各方当事人之间,耐心细致的做工作,调动各方力量最终使案件得以成功调解。12年来,他办理的案件没有一起引起当事人赴京赴省上访。 耿建立就是这样,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尽职尽责,践行着“三平精神”,真正把“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根植于心、落到实处,树立着新时期人民法官的良好形象。他,让当事人赢得公公正正,输得明明白白;他让法律永远站在真理的一边;他把人民放在心中,让胸前的法徽永远鲜红。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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