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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忘却的赔偿款 未停止过的执行
发布时间:2012-02-13 14:22:07
光明网(通讯员 王长平)
“啊!都这么多年了,这件事我家早忘得差不多了,你们怎么还记在心上呢,谢谢了,我会尽快来领取赔偿款的”。2月13日,申请执行人吴德生(已故)的配偶蔡氏在接到执行法官的电话后惊喜而又颇感意外的回答。
事情源于10多年前,原告吴德生与被告罗长华是江西省广昌县头陂镇山下村两个相邻村小组的村民,1999年5月份,二人为生活琐事打架,罗长华将吴德生打伤。事后,经广昌县人民法院审结,由被告罗长华赔偿原告吴德生医疗费6050元。判决生效后,被告罗长华未自动履行,原告吴德生便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立案当年,执行法官前往罗长华家执行时,由于当时其身患重病,家境贫困,确实暂无履行能力,法院在向申请执行人吴德生说明情况后遂依法裁定本案中止执行。2005年,申请人吴德生病故,其配偶蔡氏以为吴德生本人去世后,法院便不会再管此案。为此,一直未到法院申请恢复执行,再加上被执行人罗长华多年来因病困扰,也确实无法履行赔偿义务,久而久之,申请人吴德生的家人便慢慢的遗忘了此事。 时间虽已到2012年,但广昌法院的执行法官却从未淡忘,这不,这两年广昌农村在种植白莲上产量颇丰,农民的钱袋也鼓起来了,前两天,该院执行法官调查了解到,被执行人罗长华去年病有所好转,并且去年在家种了3亩多白莲,粗略估计收入将有近万元。 得此线索后,于昨日,该院执行法官便出现在了被执行人罗长华的家门口,罗长华顿时一愣。执行法官先是说明来意,后对他进行说服教育,告知其今天再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的法律后果。最终,在理与法的面前,在强大的执行攻势面前,被执行人罗长华无言以对,心服口服的从家中卧室床垫下,拿出刚刚卖白莲所得的6050元钱交给了执行法官。 责任编辑:
周翔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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