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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夜蹲守执行“遇阻” 法官刚正为民“撑腰”
发布时间:2012-02-06 10:34:21
光明网讯(通讯员 王国勇)
2012年2月3日清晨,江西省井冈山市人民法院早早地迎来了一位访客,不打官司不告状,却拉着该院的执行法官的手,口中不断地重复着:“感谢,谢谢你们,我不会说,就给你们拜个年吧!”
来访者名叫梁信国,江西省景德镇市人,2010年初在井冈山市某个体竹制品加工厂任机器维修工,工作时左手被机器绞伤致残。后与厂方协商赔偿不成,双方随即对薄公堂。井冈山市人民法院于2011年4月25日一审判令加工厂负责人朱炳池、朱高池、朱会池三人赔偿梁信国119056元。三人不服提起上诉,同年9月9日,江西省吉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终审判决。 终审判决生效后,朱氏三人未予履行,梁信国遂向井冈山市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该院在执行过程中发现,被执行人朱氏三人已将所承包的厂子卖给他人,之后音信全无且在本地未留有任何财产。鉴于被执行人系江西省抚州市宜黄县人,依照法律规定,井冈山市法院可依法委托被执行人居住地法院代为执行,但考虑到劳务纠纷的特殊情况和申请人获得赔付的急切心情,该院启动“首问责任制”,决定将该案的执行工作进行到底。 2012年元月15日下午,井冈山市法院得悉被执行人朱高池、朱会池已回到宜黄县老家。该院领导对此十分重视,立刻指派人员异地执行,要求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果断采取措施,还当事人一个公道。执行人员连夜驱车近五个小时赶至宜黄,蹲守在被执行人居住的村子,翌日晨,在当地法院的配合下,将被执行人朱高池、朱会池堵在家中,责令其履法定义务。但经查明,被执行人朱炳池不在家中,朱会池正患有严重的肝病,难以采取强制措施,由朱高池一人无力承担全部赔偿。正当执行人员研究执行方案时,被执行人朱高池、朱会池却招来数十名村民,围住执行人员诉苦,甚至以言语相威胁,阻扰执行。执行人员对此毫无惧色,摆明严正立场,始终坚持人性化执法在先,并耐心与被执行人和围观村民交流和沟通,被执行人朱会池、朱高池依然油盐不进,直至下午,执行工作毫无进展。经合议后,执行人员决定对被执行人朱高池采取人身强制措施,遭其家人和村民围阻。紧急情况下,执行人员坚决捍卫法律尊严和司法权威,严厉制止被执行人及围观村民的违法行为,告知其行为的错误及严重后果。经过艰难的说教和劝导,最终促使被执行人朱会池、朱高池回归心态,客观面对法院的执行工作。经协调,双方当事人都被执行法官严谨的工作态度和扎实硬朗的工作作风所动,互谅互让,达成和解,并当场履行完毕。 梁信国得到11万元的赔偿款,喜不自胜,待到回过神来,执行法官们已然匆匆离去。而后便有了开头的那一幕。 责任编辑:
张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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