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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四中院构建协同互动机制破解申诉信访难题
发布时间:2012-02-01 15:55:56
光明网讯(通讯员 艾庆平)
为及时化解纠纷,切实解决信访难题。近日,重庆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出台《关于协同化解申请再审、申诉信访案件的规定》,联通上下级法院,构建协同化解机制,破解信访难题。
该院规定,法院由专人负责对当事人申请再审、申诉信访案件进行逐案登记造册、建立台帐。每周定期与重庆高院联系,及时了解辖区当事人到上级法院申请再审、信访投诉的案件信息,实现信访信息的对称。 立案庭收到高院转交或当事人递交的再审申请书、申诉信访材料后,2个工作日内转交相关业务部门或辖区基层法院化解,并随案制作转(交)办函。情况紧急的,还可电话先行告知。转(交)办函上载明申请再审人或信访人的姓名、住址、申请再审或信访案件的案由、案号、主要诉求及办理期限。收函后,负责部门在5个工作日内开展化解工作,并在期限内同时反馈给当事人和交办法院。 同时,制度明确了4种情况分别处理各类信访申诉案件。对自愿放弃再审申请或原审法院裁定进入再审的,作终结处理;对再审申请人坚持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再审的,风险评估后对再审申请进行审查;对信访人出具书面息诉罢访承诺的,作信访终结处理;对转办的案件,将办理情况上报。 规定还提出判后答疑、听证(询问)、联合接访或诉讼和解等参考工作方式。所有判后答疑由案件承办合议庭或承办人负责。能当天答疑的当天进行。疑难案件最多10天,并将判后答疑地点、时间确定后3天内通知当事人。听证中,根据案件性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调解员、律师以及与当事人有特定关系人等参加联合听证,协同做好服判息诉工作。所有判后答疑、听证、联合接访,均要求完整记入笔录,由再审申请人、信访人签名复核确认,或以视听资料予以固定,办结后将记录材料移交归档。 该制度实行以来,当事人表示能够适时掌握案件办理情况,以往缠访闹诉情绪有效缓解,信访案件数量较上年呈明显下降趋势。 责任编辑:
周翔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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