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射阳法院获2011年信访稳定工作先进集体荣誉
发布时间:2012-01-31 10:38:05


     光明网讯(通讯员 孙海雷)   1月30日,江苏省射阳县人民法院被县委、县政府表彰为“2011年度信访稳定工作先进集体”。

    去年,射阳法院牢固树立“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工作主题,将信访稳定矛盾化解工作作为“三项重点工作”的重中之重积极加以推进。涉诉信访工作,作为稳控工作的重要环节,关系到社会和谐稳定和民生切身利益。射阳法院延伸审判职能,采取有力措施,能动司法,和谐司法,扎实做好涉诉信访工作,为辖区争创社会和谐稳定做出了应有的贡献。2011年,共接待处理群众来信来访425人次,办理县政法委、人大及上级机关交办、转办信访件153件,及时化解涉诉信访案件。

    一、建立和完善信访案件排查和化解工作机制。定期对正在审理和已经审结的案件进行涉诉信访摸排,摸清涉诉信访案件底数,对有涉诉信访倾向的案件均进行风险评估,明确风险等级和重点案件。对重点涉诉信访案件实行“五定一包”责任制,落实包案领导和责任人,对历年来有上访苗头的案件重新梳理,对排查出来的案件确定责任人,开展化解工作,引导当事人以合法的途径反映诉求,杜绝上访事件的发生,重信重访案件大幅度下降。

  二、畅通渠道,被动接访变为主动接访。每月至少开展两次“院长公开大接访”活动,由院党组成员和各部门负责人在信访接待室轮流接访,各派出法庭确定庭长接待日,在派出法庭接待群众来访,形成以院为中心、派出法庭为重点的院庭两级接访格局,确保信访问题及时答复和现场解决。创新方式,规定新任助理审判员及新任中层领导干部,必须到信访部门轮岗锻炼,了解信访流程,熟悉信访动向,有效地预防和减少涉诉信访的发生。

    三、严格把关,形成涉诉信访案件监督管理制度。建立信访案件承办法官、庭长、主管副院长、院长四级责任制,明确责任,分级负责,对因失职造成新的信访的人员进行通报批评并严格追究责任。由主管院长、各业务庭长组成信访案件监督领导小组,定期对涉诉信访案件的办案质量、进展、措施等进行督促检查,并根据案件特点,灵活有效地确定解决方案,确保处置效果,同时开展司法作风大检查活动,认真整改人民群众反映的问题,多年来,没有一例干警违法违纪现象发生,公正廉洁执法率为100%。

  四、以人为本,做好基层群众的贴心人。以人为本,讲求工作方法,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把人民群众满意作为衡量法院工作成效的硬标准,以“四项活动”为载体,大力开展“法院干警下基层”、“大排查、大接访、大调解、大防控” 、干警挂点联系(村)企等活动,着力推进社会矛盾化解和稳控工作,努力维护辖区和谐稳定。从源头上消除涉诉信访的诱因。广大干警通过下访,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广泛听取意见,拉近与人民群众的距离,增强与人民群众的感情,取得人民群众的信任。



责任编辑: 周翔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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