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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年上班开门红 安陆法院“死账”变“活钱”
发布时间:2012-01-30 16:35:52
光明网讯(通讯员 董志新 陈群安)
“没想到这样一笔死账,被你们在春节期间给我执行到位了,你们法院就是我们老百姓的依靠。”29日,上班第一天,申请执行人陈朝霞激动对湖北省安陆法院执行法官如是说。
2008年11月申请人陈朝霞准备在楚跃小区购买一套住房,并向被执行人楚跃实业有限公司交纳购房款53000元,被执行人楚跃实业有限公司于2008年11月14日出具收条一张。2008年11月20日楚跃实业有限公司却将该套住房卖给了第三人,并办理了过户手续。申请人陈朝霞2009年2月起诉到法院,要求被执行人楚跃实业有限公司返还房款并承担违约责任。经调解,楚跃实业公司同意于2009年5月1日给付20000元,2010年5月1日给付房款33000元,另支付违约金5000元。 没想到,案件达成了调解,却在执行过程中给法院出了难题。楚跃实业有限公司原是李店镇政府,为便于楚跃辖区里社会事务管理,而成立的一个机构。2009年3月随着楚跃社区的成立,楚跃实业公司因其行政职能等各种因素的影响而成为了“三无”公司,即无人员、无住址地、无财产。这种局面给法院的执行增加了难度。为扭转这种困境,法院调整了工作思路,多次找到镇政府,向其分析本案中被执行人的过错责任,并阐述了由于镇政府的行政决策导致了本案的无法执行,同时在征得申请执行人的同意后,结合实际提出了执行方案:即由李店镇政府在每年的行政拨款中分年度予以解决。李店镇政府在了解整个案情后,同意了法庭提出的执行方案,和申请执行人陈朝霞达成了书面的和解协议,由李店镇政府下属的楚跃社区来偿还该笔债务,此款由李店政府在每年的年底行政拨款中予以给付。 2009年春节前,李店政府偿还了第一笔房款20000元。2010年临近春节,法院在执行余下的欠款时,又遇到了新的难题:由于行政区域的变更,楚跃社区划归市开发区管辖,所有的债权债务也一并进行了转移,其中也包括了申请执行人陈朝霞的房款。面对出现新的情况,法院一方面做好当事人陈朝霞的思想工作,向其阐述了目前案件的进度和出现的问题,以缓解其心中的怨气;另一方面法院从思想上不气馁,勇于面对新的问题,努力寻找案件和解的切入点,当事人利益的平衡点,并利用春节之际,在2012年1月29日,执行法官将双方当事人召集到法院,在多次和开发区的领导沟通协调后,开发区领导被法院的诚心所感动,将余下的房款33000元及违约金一次性给付了申请执行人陈朝霞。 据了解,近三年,该院利用节日执行案件106件,受到了双方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责任编辑:
周翔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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