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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嘉县法院强力执行保障弱势群众欢喜过大年
发布时间:2012-01-13 09:43:18
光明网讯(通讯员 陈和耀)
2011年12月26日以来,河南省获嘉县法院举全院之力,牺牲节假日,扎实开展集中执行活动,快速执结了一批执行积案,特别是追索赡养费、抚养费案件,以及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受到了广大群众,特别是弱势群体当事人的交口称赞。
耄耋老人:“俺可以过个安稳年了” “今天不是元旦吗?”2012年1月1日上午,当被执行人张某看到两名执行干警站在自己面前时瞪大了眼睛,脸上写满了惊讶和迟疑。 张某因为不赡养自己的父母被告上了法庭,虽然法院依法作出了其承担赡养老人义务的判决,但判决生效后,张某却以种种理由推托,而且长期外出打工躲避执行,使案件一直没有进展。集中执行活动开始后,执行干警先后多次上门寻找被执行人,终于在新年第一天将被执行逮个正着。“真没想到法院干警连过年也不休息”,见无处可藏,被执行人张某只好乖乖地履行了赡养义务,而且一再向执行干警保证“以后一定主动履行,不再跟法院捉迷藏了”。当张某年逾古稀的父亲端着热气腾腾的饺子请执行干警留下来吃饭时,被婉言谢绝了。 千元抚育费案 当天申请当天执结 2011年12月30日,获嘉县位庄乡徐庄村的徐菊霞来到法院,称“春节临近,没有钱给女儿买新衣服,没钱过年”,要求前夫给付女儿的1000元抚育费。执行干警当即带领徐菊霞在立案大厅免费为其办理了立案手续,然后,直接奔赴被执行人闫某家中将其传唤到法院。当执行干警了解到被执行人是由于在双方离婚时对财产分割有意见,且申请人拒绝其探望女儿,所以拒绝给付女儿的抚育费时,迅速组织双方进行耐心细致地调解,终于使双方就探望女儿的事情达成了一致意见,被执行人也不再对财产分割问题进行纠缠,积极联系家人将1000元钱交到了法院。当徐菊霞从执行干警手中接过1000元钱时,激动地说:“真没想到执行干警能这么快就将孩子的抚育费要过来了,真的是太谢谢你们啦!” 13年的债 3天执行清结 “这是真的吗?”2011年12月31日,当获嘉县太山乡东古风村村民李荣军从执行干警手中接过3060元钱时仍然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1998年7月,李荣军给翻盖房屋的太山乡丁村村民熊泽红家里运送建筑材料,经过结算,熊泽红应当给付李荣军货款及运费3060元,熊泽红以暂时无钱为由给李荣军打了欠条。至此,李荣军踏上了漫长的讨债之路。2011年5月,万般无奈的李荣军将熊泽红起诉到了法院,在审理期间,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但是,调解书生效后,熊泽红仍然未主动履行义务,李荣军于2011年12月28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受理后,执行干警立即向被执行人下达了执行通知书,并向其告知拒不履行义务的法律后果,迫于法律的压力,熊泽红在3日内将3060元钱及执行费交到了法院,一起拖欠了13年之久的债务终于顺利得到清偿。 责任编辑:
周翔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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