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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城港法院实行每月审管检查确保审判质效
发布时间:2012-01-10 11:36:56
光明网讯(通讯员 苏益彧)
为全面规范两级法院审判流程管理工作,利用信息化手段强化审判监督力度、切实提高审判工作的效率与质量,广西防城港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2年1月10日向两级法院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审判流程管理工作的通知》,对规范审判管理软件应用、案卷归档等定期评查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通知》规定,两级法院所有案件于法定期限内审结后,必须按最高人民法院、国家档案局制定的《人民法院诉讼文书立卷归档办法》之规定,于结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将纸质卷宗整理、装订并归入档案室。同时,在案件审理的整个过程中,办案人员应将立案、分案、开庭、合议、结案、归档等审理情况及时录入审判管理软件,主动接受上级法院及本院审管办的实时监督,通过信息化手段规范管理,切实提高法院审判效率与质量。 自2012年起,防城港中院将每月组织人员对以上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在两级法院内进行书面通报。 责任编辑:
周翔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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