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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县法院全力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
发布时间:2012-01-04 16:54:01


     光明网讯(通讯员 刘尊会)   江苏省丰县人民法院在审理涉老赡养纠纷案件中,将能动司法、温情服务贯彻于案件始终,着力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今年以来,审结涉老赡养纠纷案件14件,调撤13件,调撤率达92.3%,诉前化解1件,达到了案结事了的良好效果。

    加大调解力度,建立联动机制。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进一步完善诉前调解机制,通过和村委会、民调组织建立联排、联化诉前调解网络,努力将涉老赡养纠纷化解在诉前,消除在萌芽。对诉讼案件,在诉讼各阶段不放过任何一个调解的机会,并积极邀请妇联、乡村干部、当事人亲属、朋友参与调解,尽最大可能调解结案。

    主动延伸服务,突出便民利民。通过开展法律巡回咨询服务,方便老年人法律问题咨询;对涉老诉讼实行“三优先”,即优先立案、优先审判、优先执行,切实提升诉讼效率;坚持做到上门立案、上门调解、上门回访,为老年人提供快捷、便利、温馨的诉讼环境;对生活有困难的老年人,扩大司法救助范围,依法予以减、缓、免诉讼费用。

    及时案件回访,强化能动司法。为切实使涉老赡养纠纷案件化解彻底,解除老年人的后顾之忧,及时深入实地进行回访,有针对性的了解老年人生活生产情况。子女对调解或判决确定的赡养义务履行不及时或者拒不履行的,积极进行教育批评和正确引导,全力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 周翔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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