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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城法院老年人立案、审理、执行三优先
发布时间:2012-06-08 11:53:08


     光明网讯(通讯员 海淑娟 岳豪远)   河南省襄城县人民法院在审理涉及老年人权益纠纷的案件中,采取“三优先”,全力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

  优先立案。为老年人开通诉讼绿色通道,对因身体原因不便到法院立案的老年人实行上门立案;对生活确有困难,一时交不起诉讼费或无力交诉讼费的老年当事人实行减、免、缓交诉讼费的司法救助制度,确保他们打得起官司。

  优先审理。案件受理后立即指派专人及时送达,并视情况在不违反法律的范围内缩短答辩期限。并调动一切力量争取调解结案,调解不成的,尽量采取简易程序,避免因审理时间长,儿女不自觉履行对老年人造成更大的伤害。

  优先执行。执行此类案件,执行员接到案件后,及时研究预案,认真分析原因,尽量做好说服教育工作,敦促其自觉给付赡养费,并确保执行到位,全力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 周翔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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