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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意外死亡获补偿 两岁幼儿诉爷爷返还
发布时间:2011-12-31 14:04:16


     光明网讯(通讯员 侯洪涛)   一场意外事故夺走了刚满两岁的幼儿小旭的父亲年轻的生命,值得庆幸的是,雇主共计支付补偿费50余万元,可小旭的爷爷老贺却拒绝给付小旭应得的25万元,小旭的母亲遂以小旭法定代理人名义将老贺诉至法院讨说法。日前,北京市密云县法院已经受理了该起案件。

    小旭的母亲诉称,2010年11月10日,小旭的父亲在工作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不幸去世。在处理善后事宜中,小旭的母亲、爷爷奶奶作为死者家属与雇主达成补偿协议,雇主一次性赔偿包括小旭在内的四个人共计507000元,小旭的爷爷老贺作为代表将款项领取。后来,经过一家人进一步协商,扣除丧葬费7000元,以及需偿还的外债5万元,剩余的45万元,小旭的奶奶应得4万元,老贺应得8万元,小旭母亲应得8万元,小旭应得25万元,除去小旭的钱在老贺手里外,其余的已经实际分割完毕。事后,小旭的母亲曾多次向老贺讨要小旭的补偿款,老贺均拒绝给付。无奈之下,小旭的母亲只能选择以小旭的名义将老贺诉至密云法院,要求其立即给付不当得利25万元。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责任编辑: 张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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