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睢宁法院“三位一体”妥处群体性劳动争议案件
发布时间:2011-12-28 09:59:11
光明网讯(通讯员 王秀云)
近年来,针对各类劳动争议案件数量大幅上升的局面,江苏省睢宁县人民法院积极调整思路、总结经验,充分整合立案、审判、执行资源,形成全面了解争议缘由促案情把握、精心解析纷争促和解、努力解构案件促利益维护“三位一体”的群体性案件处理机制。今年以来,睢宁法院共审理各类劳动争议案件84件,80.95%以调解撤诉结案,其中68件群体性劳动议案件全部调撤结案,避免了群体性事件发生的可能。
睢宁法院坚持做到凡是涉及到群体性劳动争议案件诉讼,立案庭首先做好风险评估报告,审判和执行部门抽调专门处理此类案件的资深法官受理,案前,全面了解诉前纠纷情况及诉讼材料,促进案情熟悉及争议焦点的总结归纳。分管院长亲自统筹立案、审判和执行的衔接工作,做到立案、审判、执行有机联动和有效配合。 打破就案办案的传统办案模式,积极延伸审判职能,主动积极联系相关部门庭室共同研讨案件的主要矛盾,通过精心解析利益纷争点,拿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对一些确实贫困的当事人在案件处理之前先行解决一些实际困难,减少当事人的敌对情绪,强化他们对法院的认可,促进和解调解结案。 充分发挥司法的能动性,对一些群体性劳动争议案件纠纷,睢宁法院努力解构案件,采取提前介入的方式与有关单位部门密切配合,做好法院与其它机关管理功能衔接,使得大量群体性劳动争议案件纠纷能够及时迅速得到有效处理,避免了此类案件直接进入司法程序,使当事人利益得到有效维护。 责任编辑:
周翔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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