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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乡法院强化非诉执行支持食品监管执法
发布时间:2011-12-19 17:00:22
光明网讯(通讯员 曾妍 刘海涛)
今年以来,为依法支持行政机关开展食品安全监管,维护食品生产经营市场秩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湖南省宁乡县人民法院积极部署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执行活动。活动开展以来,共执结食品安全执法非诉行政案件10件,执兑率100%。通过强力执行,保障了食品安全执法“处理一个,带动一批,影响一方”的效果。
残疾人周某在县城玉潭中学开办营销店向学生销售过期饮料,宁乡县工商局查证后对其做出罚款6000元的处罚。周认为自己是残疾人,销售几瓶过期饮料没有造成严重后果,故不愿缴纳罚款。法院受理申请后,很快裁定准予执行,并马上传唤周进行法制教育,使周主动缴纳了罚款。工商局申请的对刘某、文某等行政处罚案中,当事人在工商执法中均态度不端正,认为销售一点过期食品没什么大不了,法院立案执行后,通过法制教育和采取强制措施,使几名相对人都认识到了食品安全监管的必要性及食品安全执法的严肃性,刘某、文某均已主动缴纳了罚款。 责任编辑:
周翔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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