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网讯(通讯员 田源)
近日,山东省单县法院依法受理了54户瓜农起诉黄某、苏某产品质量损害赔偿案件,避免了一起群体性越级上访案件的发生,收到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涉案54户瓜农系成武县孙寺镇、单县李新庄镇、徐寨镇等不同乡镇的农民,李新庄镇一带是远近有名的香瓜之乡,这里的农民大都靠种植大棚香瓜创收。去年冬,他们分别从黄某、苏某处购买了鲁青“天蜜脆梨”瓜种,用来搞大棚香瓜种植,谁知快到了收获季节,购买这些种子的瓜农发现辛辛苦苦所种的“天蜜脆梨”香瓜长成的却是“苦瓜”,根本无法销售,面对如此重大的损失,瓜农情绪非常激动,纷纷到县委、县政府反映,并到法院起诉,表示如果法院不给立案,他们将赴省进京去上访。
因该类案件系“涉农”案件,涉及人数多,诉讼标的相对较大,群众态度反映强烈,单县法院立案庭的同志在做好群众安抚工作的同时,积极引导群众以理性合法的方式表达利益诉求,并立即向院有关领导进行了汇报,与涉案乡镇领导进行了联系沟通,并与法律援助中心进行联系,对瓜农进行必要的援助。单县法院依法为群众办理了缓交案件受理费一万余元,针对案件的特殊性和紧迫性,立案当天即将案件转到民一庭审理。为进一步稳定群众情绪,单县法院立案庭的法官还积极配合信访室、技术科等有关部门的同志对瓜农所种香瓜情况进行了实地查看,现场拍照,留取瓜样,为下一步开展好审理工作做好了充分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