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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男子为牟利虚开发票偷逃巨额税款领刑15年
发布时间:2011-12-07 10:52:34


     光明网讯(通讯员 熊胜生 谢秋荣)   两个外商来江西鹰潭投资兴业,不踏踏实实正规经营,妄图投机取巧牟取非法利益,虚开巨额税款被判以重刑。12月6日,江西省鹰潭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以被告人李正尧、郑镇荣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税款发票罪均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180万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李正尧、郑镇荣均是外地来鹰的商人。2009年6月,李正尧、郑镇荣以江西浩盛纺织有限公司为依托,先后向深圳市璟程公司、江西黎川振祥实业有限公司等四家公司虚开增值税发票607份,金额45573353.75元,税额7747470.97元。为弥补进项发票不足,2009年6月至2010年6月,两被告人虚构采购棉花销货人,虚开运输费发票等方式,虚开收购发票639份,虚开金额51507007.73元,税额7696449.46元。

    2009年12月,被告人李正尧为达到虚开的目的,成立贵溪市尺度公司,先后向厦门康斯顿公司和湖南长裕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157份,金额13243312.74元,税额2251363.26元,为弥补进项发票不足,被告人李正尧采用虚构木材销货人等方式,虚开抵扣税款228份,金额13378644.89元,抵扣税款1999107.85元。

    2010年3月,为达到虚开的目的,被告人郑镇荣成立新皇冠公司,先后向温州展豪公司、深圳永丰溢公司虚开增值税发票183份,金额16569044.15元,税额2816737.61元。为抵扣税款,掩盖开出销项发票的事实,以虚构木头销货人等方式,虚开收购凭证200份,金额14771291.02元,抵扣进项税1920267.83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李正尧、郑镇荣共同以江西浩盛纺织有限公司为依托,被告人李正尧以贵溪尺度公司为依托,被告人郑镇荣以贵溪新皇冠公司为依托,在没有真实货物交易的情况下,为他人大量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为自己虚开抵扣税款发票,虚开税款数额巨大,给国家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情节特别严重。法院遂作出如上判决。



责任编辑: 张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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