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荷泽开发区法院加强司法鉴定管理服务审判工作
发布时间:2011-12-06 13:43:24
光明网讯(通讯员 田源)
山东省荷泽市开发区法院司法鉴定管理工作始终探寻符合法律规定和自身工作实际的道路。今年以来,该院树立科学发展的指导思想,从建立合理机制、规范化管理、提高人员和经费保障、提高科学技术含量等入手,不断完善司法鉴定管理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为进一步规范司法鉴定管理工作,该院在人员十分紧张的情况下为技术室调配了3名工作人员,专门负责对外委托司法鉴定工作,统一管理本院对外委托司法鉴定工作,并配备开展司法委托鉴定工作必需的场所和装备,办公桌椅、文件柜、电脑、打印机、照相机、摄相机、刻录机等一应俱全,为开展司法鉴定管理工作打下了坚实的物质基础。同时,该院根据上级法院有关文件的要求,建立了统一立案、统一编号、统一办理的“三统一”的工作程序,对司法技术辅助工作从立案、办理到归档的整个流程做出了详细规定,实现了这项工作的规范化管理。目前,凡涉及到审计、鉴定、评估、拍卖的案件,必须由办案人持当事人申请、对外委托工作移交单及审计、鉴定、评估、拍卖所必需的有关材料到技术室办理立案登记。技术室对移交的案件材料进行认真审查,经审查,材料齐全,符合立案条件的,予以立案,审计、鉴定、评估、拍卖立案实行统一编号,并填写立案登记表;材料不齐全的退回委托庭室进行补充。技术室对立案受理的案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对外委托,从未出现因为工作程序不当而导致当事人上诉、上访情况的发生。 该院完善流程,规范委托管理。首先,理顺内部关系。对外委托管理是司法活动中的一个重要内容,该院明确了司法技术辅助部门的职能,在法院内部理顺关系,加强对外委托的统一管理,明确划分审判执行与司法技术辅助部门的职责范围,做到职责清楚、行动有规。其次,完善委托程序。该院明确了司法鉴定委托的启动条件、司法鉴定的范围,进一步完善人民法院对外委托工作机制和流程,制定了对外委托工作管理规定和对外委托工作实施细则,提高工作的质量效率,保证程序上的公开透明,充分保障当事人的合法参与权,完善对鉴定人和鉴定机构的监督管理机制,明确追究鉴定人、鉴定机构违法违规责任具体的办法,完善诉讼规则,健全保障制度,提高鉴定人的出庭率。第三,实行全程跟踪。对委托的案件实行全程跟踪管理,狠抓委托、鉴定、服务三个环节,全力确保公正和高效。在委托环节上实行委托过程全程公开、委托程序严密规范、委托案卷完整合规;在鉴定环节上做到第一时间办理委托、鉴定机构第一时间出具鉴定报告、鉴定报告第一时间提交审判业务庭;在服务环节上要求鉴定过程全程跟踪、接受委托后全程参与调解、审判业务庭采纳鉴定报告时全程提供帮助。 信息沟通不畅是法官或当事人对鉴定结果产生误会的原因之一。在审判执行人员、双方当事人和中介机构之间,该院建立了顺畅的信息交流平台,既对法院审判或执行案件需要解决的问题及当事人的合理诉求向受委托中介机构作充分说明,又对中介机构委托工作中遇到的一些情况和问题及时向审判执行人员或当事人进行反馈,保证案件的正常审理或执行,特别是对受委托机构的鉴定期限、收费、现场勘验等问题加强监督,实现案件当事人的合理诉求,既确保了审判、执行部门的工作需要,最大程度地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加大对委托中介机构的监督管理力度,提高了委托工作质量。 卷宗是反映工作成果的最直接载体,该院将对外委托司法技术鉴定材料单独立卷并纳入卷宗评查,对司法鉴定卷宗实行档案化管理,借鉴诉讼卷宗的装订方法,专门设计了对外委托司法鉴定卷宗,区分正、副卷,并制定了相关卷宗装订规则。技术室对每起对外委托司法鉴定案件进行单独立卷,每月将已结案件卷宗报院内进行卷宗质量评查,案卷评查情况每月一通报。仅自2月份以来,共对外委托法医鉴定62件,评估44件,文检5件,产品质量1件,共计112件,鉴定质量合格率达到100%,鉴定结论采信率达到100%,所办理各类案件均无一差错,无一因鉴定而闹访、缠访现象,受到了上级法院领导的充分肯定。 该院强化司法为民的宗旨意识,对鉴定当事人经济条件较差的,积极与鉴定机构沟通协调,尽最大努力为当事人减缓鉴定费用,降低当事人的诉讼成本,受到了当事人的普遍好评。今年6月29日,技术室立案受理一起物权保护纠纷案,鉴定内容是两份房屋土地转让协议书中的签名及指纹真实性,双方当事人到齐后,经协商,选择山东大舜司法鉴定所鉴定,鉴定费用为12600元,考虑到申请人谢某已50多岁,又系下岗职工,也没有房屋居住,工作人员主动与鉴定所沟通,向其说明当事人目前生活困难情况,申请为谢某减免部分鉴定费用,经过多次耐心细致反复做工作,取得了鉴定机构的同情与帮助,同意为谢某减免一半费用,知到这一消息,谢某当场流泪,连连对法院表示感谢。 来源:
道
责任编辑:
张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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