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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堵门抗拒执行 法院动真格5千吨硫酸抵债
发布时间:2011-11-25 11:28:05


     光明网讯(通讯员 刘赞芳 闾建平)   连日来,在河南省灵宝市豫灵镇豫赣多金属综合回收有限责任公司的工厂里,一辆辆货车小心翼翼地将一罐罐硫酸缓缓运出。押运人员说,已经拉了一个多月了,到今天也就是2011年11月25日,5000多吨硫酸只剩最后几车就可以全部拉完。看到此情此景,手握胜诉判决书的党明珍一时激动地说不出话来。

    2011年6月22日,党明珍持灵宝市人民法院(2011)灵民一初字第433号民事判决书走进立案大厅,申请执行被告灵宝市豫赣多金属综合回收有限责任公司,要求被告偿还其借款230万元及利息44.42万元。执行三庭接到此案后,立即着手执行,通过调查,了解到被执行人属百人以上股民组成的股份制企业,已经歇业数年,账上无资金,可供执行的财产只有5000余吨硫酸。考虑到涉案被执行人方人数众多,硫酸又属危险品,处理稍有不当就可能激化矛盾,引起群体事件,还有可能伤及执行人员或群众,执行中存在着不可预测的隐患,执行三庭随即将此案汇报给院领导。

    灵宝法院院党组对此高度重视,立即成立了由院长王利荣为组长,主管执行工作的副院长、执行局局长为副组长的执行专案组,指派精兵强将,业务骨干合力办理此案。由于硫酸数量巨大,需要专业设备运输,法院根本没有条件去完成这项工作,同时,5000余吨硫酸如何变现也成了一个实际问题。为此,院长王利荣多次向市领导汇报,取得市领导的支持,找到灵宝市金源公司,由金源公司协助法院运输硫酸并面向全国各地寻找到多家购买商。同时,执行人员耐心向被执行人法定代表人马志学做思想疏导工作多达十余次,后依法对其现有的化工产品硫酸进行了评估抵债。

    2011年10月18日,条件成熟,在金源公司提供运输设备和专业人员的情况下,法院开始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该公司数十名股东代表用车辆堵住工厂大门,企图阻拦法院执行。执行局局长刘万胜为此和马志学及其股东代表做了长达十多个小时的谈话,不断向其讲道理、讲法律、讲阻挡执行的法律后果,连中午饭都没吃,最终无济于事。见此,法院果断采取措施,依法对参与阻拦执行的三名代表进行司法拘留和处罚。第二天,法定代表人马志学主动到法院承认错误并和申请执行人和解,同意以硫酸抵偿债务,并主动配合硫酸的装运工作,使这起百万债务案得以成功执行。



责任编辑: 周翔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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