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牢固树立群众观点 全力做好信访工作
作者:江西省鄱阳县人民法院院长 吴社保 发布时间:2011-11-23 11:45:20
胡锦涛总书记指出:“信访工作是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的工作,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础性工作。”“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领导干部都要坚持把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放在首位,自觉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来检验自己的工作和政绩,做到凡是为民造福的事情就一定要千方百计办好,凡是损害广大群众利益的事情就坚决不办。”在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中,作为基层人民法院,必须坚持以人为本的要求,牢固树立群众观点,切实做好信访工作,把“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及时反映社情民意、着力促进社会和谐”作为主题,增强民本思想,践行为民宗旨,多办利民之事,认真履行工作职能,切实化解社会矛盾,为党委政府分忧,为人民群众解难。 一、牢固树立群众观点,充分认识做好信访工作的意义 “一切从群众中来,一切到群众中去”,“实事求是,密切联系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一切为了群众”。“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这些都是党的群众工作路线的重要内容。信访工作要始终坚持这些内容并以此来指导我们的工作。本着为党分忧、为民解难、促进和谐的崇高历史使命感,真正把上访人当亲人,把上访的事当成自己的事。将心比心,以满腔的热情来对待上访群众和上访事件。信访工作者待人要有亲切感,要有亲和力,说话不能唱高调,做事防止走极端,要充分认识做好信访工作的重大意义 1、做好信访工作是人民法院坚持群众路线的有效路径。以“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充分相信群众、密切联系群众”为主要内容的群众路线是我们党不断取得革命、建设和改革的伟大胜利的重要法宝。对人民法院而言,坚持群众路线,加强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则是做好群众工作的重要工作。人民法院唯有始终贴近人民群众,始终保持与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始终注重服务工作的实效,才是真正做好信访工作的坚强动力。人民法院要以信访工作为突破口,以维护涉诉群众的合法权益为着力点,处处为信访群众着想,在合理借助政策、法律积极做好劝说工作的同时,还要及时为信访群众解决“法度之外,情理之中”的各种要求,解决群众的燃眉之急,用心为民服务,逐步化解信访难题。 2、做好信访工作,是加强和改进人民法院的职业道德教育和作风建设,树立人民法院的良好形象的具体体现。信访工作是人民法院联系群众最直接、最广泛的渠道,是体察民情的“寒暑表”。如何对待信访工作,关系到人民法院能否始终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关系到人民法院的职业道德教育和作风建设是否真正落到实处,关系到人民法院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形象。通过做好信访工作,可以使人民群众充分表达自己的意愿,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可以使人民法院倾听群众的呼声,了解群众的疾苦,使人民法院审判工作决策更加民主、科学,更符合最广大人民的利益;可以使人民法院转变作风,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当好人民的公仆,树立良好的形象。 3、做好信访工作,是贯彻和落实党的群众路线的要求使然和使命担当。群众工作路线是党在革命、建设和改革等不同时期工作的经验总结和智慧凝固。群众工作路线是党90年来风雨的风华沉淀,是不断从胜利走向新胜利的重要法宝,是党的根本工作路线。信访是公民的基本权利,做好信访工作是贯彻和落实党的群众路线的要求使然和使命担当。人民法院依法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热情接待当事人来访,直接听取当事人倾诉,切实可行的解决热点、难点问题,做到件件都清楚、事事有着落,竭尽全力为来访群众和当事人分忧排难,就是更好践行为人民司法的具体体现。全面做好新形势下信访工作,就是要坚持从人民群众关心的小事做起,通过对来访群众一件件小事的办理、一件件实事的落实、一件件难事的解决,累计人民群众对人民法院和法官的信任,始终坚持以高度负责精神,引导来信来访群众依法行使公民的权利,预防和减少矛盾的激化,赢得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支持,拉近人民群众同人民法官距离。 二、牢固树立群众观点,增强做好信访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信访工作是人民法院综合性的业务工作,是人民法院的“窗口”和“门面”,是联系群众的重要渠道,是改进和加强人民法院职业道德教育和作风建设的重要内容。切实做好信访工作,事关人民法院的各项审判工作的深入,事关人民法院的高大形象,事关能否维护司法公正和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因此,作为基层人民法院,在信访工作中,必须牢固树立群众观点,坚守“信访无小事”的理念,不断增强做好法院信访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融洽对人民群众的感情,热情为群众服务,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 当前,改革正处于攻坚阶段,发展处于关键时期,改革必须有稳定的政治环境,社会环境和良好的法制环境。随着体制的转轨,各方面利益的调整,司法不公时有发生,不安定因素还大量存在,矛盾和纠纷不断增多,有的还很突出。到法院的上访户也明显增多,牵扯面广,弄不好就会引发影响社会稳定的事件。法院的信访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更加复杂,维护社会稳定的任务更加繁重。因此,作为基层人民法院,在维护社会稳定,推进改革和发展的大局问题上,决不能掉以轻心,必须不断增强忧患意识,居安思危,着眼于尊重、理解、关心群众;着眼于减少和消除矛盾纠纷;着眼于密切党群关系,干群关系,克服就案办案的局限。在人民群众的呼声和需求面前,必须把化解信访矛盾作为司法服务的重中之重,从信访问题的根源入手,从群众工作统揽信访工作着眼,借助群众路线这把“金钥匙”,着力修复各种受损的社会关系,为社会注入更多和谐因素,从而加快和谐社会、法治社会建设脚步。 三、牢固树立群众观点,建立健全做好信访工作的长效机制 坚持群众观点,深情接待信访群众。对群众的信访,不要堵、不要怕、不要赶,而是要坚持开门接访,方便信访群众,方便群众信访。在接待中,对一些法律、政策依据暂时还不明确的疑难问题,信访人哪怕有1%的道理,也要查清问题的前因后果,找准结症所在,认真加以解决;对责任人哪怕有丝毫的责任,也要予以纠正,并向信访人道歉,求得群众的满意;对信访的问题,哪怕有1%的可能性,也要付出100%的努力,不遗余力地将问题解决在基层。在信访接待工作中,要克服“脸难看”、“门难进”、“事难办”的官僚主义作风。始终做到热情接待,“一杯热茶、一张笑脸”,让来访者倍感温暖,感到自己受到了尊重,从而消除对信访工作者的对抗心理,强化合作意识,促进问题顺利解决。要耐心倾听诉求,弄清事件的原委,耐心解答信访群众提出的问题。要诚心解决问题,站在来访者的立场和角度,真正为其排忧解难,切实解决实际问题,以诚心打动信访群众、感动信访群众,树立良好的形象。 坚持群众观点,实现信访三个转变。针对当前信访总量上升、无序上访和信访形式多样化的现状,做好新时期信访工作,要实现信访三个转变:一是变群众上访为干部下访。要经常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实际,调查了解群众反映的问题,密切关注群众的思想动向,掌握第一手材料,有针对性地解决好群众反映的困难和问题。特别是主要领导每年要包办1—2个重点疑难信访案件,通过调查研究、沟通协调、处理意见、督促落实、责任追究等,实现变群众上访为领导干部主动下基层为群众解决实际问题。二是变被动应付为主动预防。各相关部门,尤其是信访部门,要及时主动掌握信访动态,客观分析问题,制定预访工作预案,服务领导决策,把信访苗头消除在内部、化解在基层、解决在初始,及时获得预警性、超前性、深层次的上访信息,变被动应付为主动预防。三是变单纯信访为综合治理。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归口办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信访责任,加强协作配合,真正形成党政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性互动局面。 坚持群众观点,推行包案下访制度。实行领导接访日制度,在接待日之前,将接待日领导的姓名、职务、分管工作,接待时间、接待地点公之于众。同时,信访工作人员事先做好准备,把热点、重点、难点问题安排到领导接待日处理,使领导在信访工作中牵住牛鼻子,解决主要矛盾和问题,争取工作的主动性。真正把接待日作为转变干部作风、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具体行动坚持好,落实好,切实把群众稳定在基层。为了切实解决好信访群众反映的典型案件和重点案件,积极推行领导干部包案制度,建立“四定”责任制,即:定包案领导、定任务、定具体承办人、定办结时限,做到包协调、包督办、包落实、包稳定,促进疑难信访案件的解决。同时,实行领导下访制度,深入到矛盾多、问题多、上访多的地方开展工作,解决信访群众生产生活中的矛盾和纠纷,就地解决问题,方便群众,服务群众。 坚持群众观点,满足信访群众需求。常言道:“人民群众的智慧和力量是无穷无尽的。”人民法院的涉法、涉诉、涉执信访问题涉及方方面面的群众,也涉及到了各方利益,仅仅只靠人民法院是无法解决所有信访问题的,而是应该坚持群众工作统揽信访工作,在集思广益、充分吸纳民意民智的基础上,全面构建“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参与、政协支持、法院执行、社会各界配合”的信访问题处理格局,积极推动信访工作。要怀着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把群众的事情当做自己的事情来办,切实深入到信访群众中去,不厌其烦、全力以赴地解民困、化民怨。要将群众满不满意、群众答不答应作为验证信访工作的重要标准,结合辖区群众的实际需求,主动调查走访辖区群众,主动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并根据群众的要求及时改进服务态度、革新服务举措、更新服务方法,不断满足信访群众的需求。 坚持群众观点,预防化解上访事件。要减少和防止集体上访苗头的发生,要注重“三要”,抓好“四个重点”。一是要保持掌握群体性事件苗头的敏锐性。通过不断排查、不断调处,及时了解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难点问题,了解群众想什么、盼什么,急需解决什么。保持掌握反映群众问题的敏感性。二是要增强处置群体性事件的主动性。建立处置群体性事件预案,做到及时、主动、超前。三是要提高处置群体性事件的针对性。要按照“可散不可聚,可解不可结,可顺不可激”的原则,努力用说服教育、疏导化解、依法调处的方法,千方百计,冷静稳妥地缓解和化解矛盾。抓好四个重点,即抓好重点信访问题的治理;抓好信访重点区域的管理;抓好重点时段的信访工作;抓好赴省进京重点上访人员的工作。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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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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