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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员为赌博偷盖公司印章截留货款获刑
发布时间:2011-11-22 14:18:06


     光明网讯(通讯员 郑国)   11月22日,江西省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法院对一起业务员侵占公司货款案进行了公开审判,一审以职务侵占罪判处被告人陈龙有期徒刑七年九个月。

    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陈龙原系某有限责任公司销售代表,负责酒类商品的供货、回款业务,其在任职期间发现公司的公章管理混乱,便趁机在一张空白纸上偷盖了公司财务印章,并用此页纸打印了一份改变支付货款帐户的“函”,通知一酒吧从即日起将货款汇至陈龙控制的一建行帐户。后该酒吧陆续将361158元货款汇入此帐户,陈龙除交还给公司96330元外,其余264828元被其在赌博中输掉。2011年5月25日,陈龙所在公司报案,其于同日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一审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陈龙作为公司的销售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货款人民币264 828元非法占为己有,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职务侵占罪。鉴于被告人陈龙归案后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自愿认罪,可以酌情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被告人表示服判不上诉。



责任编辑: 张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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