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网讯(通讯员 黄正光)
江西省万年县人民法院在今年年初出台的目标管理考核指标中,把调解率、履行率纳入同样重要的管理考评指标,提出用自动履行率检验调解工作“含金量”,实行调解、履行“两手抓”,旨在鼓励法官充分发挥能动作用,提高运用法律、政策调解纠纷的能力,巩固和扩大诉讼调解成果。截止11月11日,该院民商案件调解结案759件,占全部民商案件过七成;在调解结案的案件中自动履行超过八成。
该院通过创新调解举措,在调解过程中大胆适用担保、附加条件和增加违约责任等调解办法,通过财物、人的担保或增加负担手段,提高当事人履行调解协议的积极性和责任心,调解质量和调解成功率不断提高。同时,还要求办案法官做好调执对接工作,无论当事人是否申请,能执行的案件必须通过即时清洁方式执行。不能执行的案件在开庭前和调解时由承办法官采取适当措施,并释法喻理,告知拒不履行调解协议可能承担的诉讼风险和法律后果,监督提醒当事人,督促其自动履行义务。
为了让法官树立调解、履行同等重要的办案理念,该院改变过去单纯以调解结案数为考量指标而忽视调解绩效的一贯做法,合理调整民商事调解案件考核权重指数,规定凡调解结案案件未自动履行,需要进入执行程序的,计调解绩效基本分值,属自动履行的,在相应分值中增加50%,形成靠指标引领、凭数据说话、用实绩考评考核体系。对于当年调解结案率和调解案件自动履行率均居于同类办案人员前列的法官,授予“调解能手”荣誉称号,落后的办案人员则要受到训诫谈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