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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山法院:司法鉴定从细微处着手
发布时间:2011-11-08 16:37:11
光明网讯(通讯员 刘娟)
江苏省徐州市铜山区人民法院司法鉴定科以化解矛盾为目标,延伸辅助职能,严格规范立案前审批手续、机构选择程序、通知的形式、文书制作以及卷宗归档程序,并先后制定了《司法鉴定管理规定》、《选择社会鉴定机构操作规程》、《重新鉴定听证制度》、《司法鉴定案件注意事项》等十余项规范性文件,为每一项流程、每一个节点建章立制,以制度促规范,用规范保公正。
为促进司法鉴定工作管理规范化、运行程序化和操作制度化,该院启动“司法鉴定阳光工程”,做到工作制度、鉴定流程、备选机构、选择程序、鉴定进展“五公开”,做到鉴定案件跟踪、审执部门服务、鉴定机构监督“三到位”。 在全市基层法院系统中,第一个设立独立的计算机随机抽取室,第一个实行鉴前调解和现场记录制度,第一个实行随机选择鉴定机构,第一个推行书面司法鉴定风险告知举措。这些举措既消除了当事人的怀疑,促进了鉴定机构的良性竞争,又提高了鉴定效率,缩短了鉴定周期,方便了案件查询,规范了案件统计,在律师、当事人中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责任编辑:
周翔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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