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网讯(通讯员 王永东 李小检)
江西省高安市人民法院注重担负起社会管理的职责和使命,通过司法建议推进社会管理创新,今年以来共发出司法建议32个,在执法办案中不断有加强社会管理的新作为,取得了法律效果与政治效果、社会效果的完美统一。
在执行申请人英岗岭矿务局桥头破产清算组与被执行人南昌市一行政机关破产还债一案中,查明该被执行人在南昌某银行有存款200多万元,遂要求银行扣划18万元,经办人员却始终要以南昌市某行政机关同意为由拒绝协助扣划。鉴于其行为已构成妨碍执行,该院依法对其处以3万元罚款,同时提出司法建议,要求该单位教育员工学法、守法,认真落实民事诉讼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的有关规定,积极履行协助义务,并建立起协助法院工作的长效机制。
该单位收到建议后极为重视,召开全体干部、职工大会,对责任人进行了批评教育,教育广大干部、职工学法、守法。会后还成立了专门机构,明确了协助政法部门工作的责任部门、责任人员和内部审批程序,并向法院承认错误,同时履行了扣划的协助义务,请求减轻处罚。鉴于银行按司法建议的要求进行整改,认识了错误,并取得了良好的效果,高安法院遂同意将罚款降为2万元,该案最终圆满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