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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一个温馨和谐文明的窗口
——江西省吉安市吉州区法院落实最高法院“五项制度”侧记
作者:桂钧军 汤小平   发布时间:2011-10-24 10:11:34


    积极清理信访积案,加强诉讼引导服务,采取多项便民措施,强力推进立案工作,这是江西省吉安市吉州区人民法院立案庭,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五项制度”的一个缩影。

    今年以来,吉州区法院立案庭以贯彻最高人民法院“四个必须”,落实“五项制度”为抓手,转变立案观念,开拓调解思路,使立案工作主动融入多元纠纷化解机制。该庭坚持“以人为本,能动司法”工作精神,努力打造一个温馨和谐司法文明窗口。

    1、开展案件信访评估预防工作。在落实“五项制度”中,该庭要求全院各业务部门的案件承办人,对每个案件进行信访评估,即根据当事人以及其他与案件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人员的言行举止、情绪和行为表现等情况,对可能引发上访、越级上访、集体上访等不良后果,确定信访三个等级。对评估等级重的信访案件,及时确定涉案信访稳控对象。

    2、大力开展涉诉信访案件排查,努力化解信访积案。今年以来,该庭遵照上级法院的要求,开展了涉诉进京重复访案件重点排查,“两会期间”社会敏感案件排查,及全院涉诉不稳定因素案件排查。并对排查出的每一件重点案件落实包案领导、责任部门和责任人。今年以来,该庭及时启用多方联动化解稳控机制,与涉诉信访人所在豁区的街道、社区、乡镇政府和有关部门沟通联系,采取疏导、缓解、行政救助、社会救助和司法救助并举措施,成功化解了2件涉诉进京重复访案件,5件涉诉信访积案。

    3、采用多元纠纷调解手段,及时调处“凝”“难”案件。2010年以来,该庭在立案审查实践中,转变立案调解理念,开拓诉前调解思路,改变以往单一立案传统观念,树立诉前调解,庭前速裁调解,简易案件及时调解等能动司法理念,建立多元纠纷化解工作机制,创造性地开展立案调解工作。他们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员、司法协理员作用,使案件多方位多角度得到妥善调处。该庭一是采用多元纠纷调解手段,及时调处“凝”“难”案件。例如,2010年的一起离婚案件,因被告梁某长期在杭州外地,原告为了能妥善处理共同财产,申请法院保全被告财产,该庭受理后,庭长带人远赴杭州进行保全,通过多次耐心做被告工作,最终促成了双方调解离婚,并较好地处理了财产。二是依靠相关部门和社会力量,多管齐下诉前调解,平息敏感性纠纷。如今年7月,该庭积极协助市政府召开多部门联席会议,运用联动化解机制,成功调处一起较大社会敏感的土地征收补偿纠纷信访案,获得当地政府和社会的好评。三是注重调解方法,保证案件快调快结。该庭自2009年以来,专门成立了三人速裁调解小组专门负责对当事人协商好,没有争议的简易案件及时调处。共调处民事案件达50余件。在调解工作中,为了尽量方便当事人,该庭人员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诠释法理,用双方当事人信服的方法调解纠纷,较好地消除了当事人心理上的障碍和对法律认识上的误区,从而做到快速调解结案。今年以来该庭积极主动引导当事人诉讼,说服、调和当事人息诉案件10余件,并总结了“立案调解五法”:即受即调法,电话预约法,释法明理法,正面引导法,协助调解法,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吉州区法院立案庭通过抓“五项制度”落实,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了当事人涉诉信访,成功化解了个别进京重复访和越级上访案件,清理了一批涉诉信访积案老案,加快了该院建立涉诉信访长效机制的步伐。同时发挥出立案庭诉前调解职能作用,使该院立案工作主动融入一个多元纠纷化解机制,让更多的当事人感受到吉州法院的司法阳光,感受到吉州法院的和谐文明。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责任编辑: 周翔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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