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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庆假期 华县法官苞谷地里捉“老赖”
发布时间:2011-10-08 11:45:24


     光明网讯(通讯员 路世荣)   国庆节日期间,陕西省华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在接到申请执行人的举报线索后,第一时间赶赴执行现场,迅速采取措施,使一件五年积案得以圆满执结。

    2005年元月10日,经营水泥销售生意的李天福因资金周转困难向朋友张超借款人民币10000元,约定借款期限一年。借款期限届满后,李天福以生意受挫为由,拒不履行还款义务。无奈之下,张超于2006年3月15日将李天福诉至华县法院。华县法院一审判决李天福归还张超借款本金10000元。判决生效后,李天福并未积极履行给付义务。张超于2006年6月10日向法院申请执行。李天福在收到执行通知后,即外出务工,致使该案一直未能执结。

    多年来,该院一直对此案的执行予以高度关注,每逢节假日,执行法官都要赶赴被执行人家中查找线索。10月3日,当获知李天福回家掰苞谷的线索后,3名执行法官随即舍弃国庆假日,赶赴被执行人住所,将正在地里收苞谷的李天福逮个正着。通过大量的思想工作后,躲债五年的李天福当即乖乖履行了全部义务。



责任编辑: 长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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