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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用假“蚁力神”头晕 向药店索赔十倍赔偿金
发布时间:2011-09-17 12:19:04
光明网讯(通讯员 贾薇)
消费者在药店买到疑似“蚁力神”产品,服用后产生头晕症状,于是起诉医药公司索要十倍赔偿金。日前,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受理了这起消费者维权案件。
原告胡先生诉称,其于2010年10月先后在北京永生堂药店购买了蚁力神和相应保健食品,标示批准文号分别为卫食健字(1999)第055号和卫食健字(2000)第0896号,一共花了4190.75元。胡先生和家人一起服用该保健品后均产生了头晕症状,怀疑买到假药的胡先生立即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进行了查询,发现自己买的产品与网站上查到的不符。为此,胡先生于今年4月到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房山分局进行了举报。 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房山分局的执法人员到永生堂医药有限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未发现存有蚁力神产品。两个月后,该局书面告知胡先生:“经请示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文号‘卫食健字(1999)第055号’对应的产品为‘圣泉脂必康胶囊’,申请人为贵州圣泉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保健功能为调节血脂;卫生部未曾批准过批文号为卫食健字(2000)第0896号的保健食品。” 胡先生认为,永生堂药店销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应该赔偿自己的损失并支付价款十倍的赔偿金。 目前,本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责任编辑:
周翔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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