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粗心男驾驶挖掘机倒车轧死正在加油的司机
发布时间:2011-09-17 11:48:30
光明网讯(通讯员 窦娟)
2011年7月4日9时许,被告人田伟在北京市通州区宋庄镇尹各庄村东IDC产业城工地院内,因驾驶挖掘机未观看周边环境的情况下倒车,致使该车在倒车过程中将为挖掘机加油的油罐车司机魏永强当场轧死。后被告人田伟明知他人报警的情况下,仍在现场等候处理。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田伟过失致人死亡情节较轻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以过失致人死亡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田伟明知他人报案仍在现场等候处理,并如实供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一款,系自首,可以从轻处罚。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责任编辑:
周翔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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