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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案周期下降 执行兑现率提高 江北法院执行工作实行“三权四段”运行模式
发布时间:2011-09-02 09:35:44
光明网讯(通讯员 陈兴林)
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是重庆市首批“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该院从创新执行工作机制入手,积极推行“三权四段”运行模式,彻底打破了执行法官一人包案到底的传统模式,既加快了办案进程,又提高了执行兑现率,最大限度地实现了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该院“三权四段”运行模式主要是针对执行案件的特点,着力规范执行行为,提升执行效率。按照“各段权力分开、每段有人负责”的要求,优化配置审书人员,使执行案件启动、查控、处置、结案四个阶段的力量配置与工作性质相适应,充分挖掘了执行队伍人员的整体合力优势。制定《执行工作操作规程和管理细则》从细节入手抓住执行关键环节,强化程序监控,对执行法官在各办案节点的工作效率和效果提出了明确要求。尤其是对以物抵债、案款支付等财产处置环节,落实集体合议和局领导审批制度,杜绝法官主观拖延执行。挑选1名精通电脑操作并熟悉执行管理软件的书记员担任程序管理员,负责执行管理软件使用培训、解惑答疑、搜集问题、反馈意见,有效弥补了部分法官因电脑操作技能较差或对执行管理软件系统运用不熟练,而导致延长办案周期的情况。与此同时,进一步明确结案方式,严格案件终结执行的条件,尽量减少以终结本次执行方式结案,最大限度地提高实际执行率。 据统计,今年1-8月,该院执结各类案件1270件,兑现执行标的额1.48亿元。执行案件平均办案周期65天,同比下降17天。案件实际执行率87.5%、实际执行到位率91.2%,与去年同比分别上升11.6和12.3个百分点。1-8月,执行法官收到当事人感谢信21封、锦旗18面。 责任编辑:
长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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