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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群众看得见的方式规范审判管理
作者:曾妍 杨军 黄姝 发布时间:2011-09-02 09:33:05
在湖南长沙某公司从事文秘工作的小王来到天心区人民法院立案庭,他在导诉员的指导下,利用电子触摸屏查询自己借贷合同纠纷一案的办理进度。小王按照操作提示,把自己的身份证放上触摸屏旁边的身份证阅读器,屏幕上马上显示出案件的办理情况:案件名称、当事人情况、案由、承办庭、承办法官、合议庭成员、开庭时间、诉讼费等相关信息一应俱全。看到“案件进度”一栏显示“正在审理”,小王放下心来:“天心区法院案件程序公开透明,查询也方便快捷。”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法院在立案庭设置查询系统终端之外,还与长沙移动通信公司联合推出司法短信服务平台,当事人可通过短信查询案件审理进度。这仅仅是该院以群众看得见的方式规范审判管理的一个缩影。 机构完善看得见 早在2006年3月,天心区法院就在全省125个基层法院中第一个成立集分案、督办、督查、评查、统计、绩效考核、审委会秘书等多项职能于一体的审判管理办公室,并将审管办与纪检监察室联署办公,做到管理与监察并举,夯实了审判管理的工作基础。对于在案件评查过程中发现可能存在的违纪违法问题,均由纪检监察提前介入审查,逐一分析认定,及时纠偏改错。该院建立了监察值班巡查制度,纪检监察室每日均在立案大厅值班,接待、处理当事人的举报、投诉。近三年共接待来访143人次,处理投诉来信92封,对1名干警进行纪律处分,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树立了司法公信力。 平台打造看得见 天心区法院以内部工作网络为依托,投入资金150万元,2008年,在全省率先试点上线升级版软件审判业务管理系统,将所有案件立案、分案、排期、开庭、审批、送达、报结、归档、移送等每一环节录入电脑系统,推行立审分离、审执分离、审监分离以及实体审判权与程序管控权的分离,实现了对案件的程式化集约管理,最大限度地排除人为主观干扰,增加了审判管理的科学性。同时,建立了沟通协调机制,每月由分管院领导主持召开一次立、审、执、监各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审判管理联席会,研究解决审判管理工作中面临的问题。 机制健全看得见 天心区法院通过制定和完善《关于规范立案审查制度》、《解除保全审批程序》、《法官判后答疑制度》、《关于规范上诉案件移送制度》、《申诉案件办理流程管理制度》等加强流程管理。出台《天心区法院规范权力运行制度汇编》,构建了覆盖立案、审理、执行、结案、归档、移送全过程的无缝隙审判流程管理体系,形成了每个部门有制度,各个环节有监督的工作格局。在此基础上,采取每周一榜、每月一表、每季一报告的方式,重点对结案率、调解率、被发回重审和改判率、涉诉信访率、当庭宣判率等指标数据进行实时动态管控,将申诉抗诉案件、被改判和发回重审案件、进京赴省上访和长期信访案件、重大复杂疑难案件、上级机关及各级领导批转案件、代表委员关注案件等六类案件列为审判管理重点,由专人全程跟踪督办。 在改进质量管理方面,出台了《案件质量评查管理办法》,把案件质量标准分为实体、程序、执行、裁判文书、案卷装订归档等五大类,体现为4章22条中的76个质量指标,使案件质量由概念变为数字,由抽象变得形象,确保案件质量管理工作更直观、能评查、可操作。该院采取例行评查与专项抽查相结合,书面指导与当面指导相结合的工作模式,近三年,共专项抽查案件240件,发布案件质量通报36期,提交分析报告12份。在考核和责任追究方面,该院出台了《司法案件过错责任追究办法》,该办法共34条,对该院司法过错案件的认定、责任追究程序、处罚办法等作了详细规定,明确对于错案的承办法官区分过错承担责任,构建了简捷易行、严谨规范的案件过错责任追究机制。在考核中注重突出审判管理的考核导向作用。 主动接受监督看得见 天心区法院结合审判实际,通过每年定期召开审判管理工作交流会、点评会、通报会等,剖析案例,教育广大干警切实提高接受管理的自觉性、主动性和积极性,使大家认识到审判管理不是添麻烦、找岔子、捅漏子,而是规范审判行为、提高办案质量、维护公平正义的客观需要。在转变理念的同时,树立监督意识,该院先后就审判管理工作向区委、区人大、区政协、区属各部门发出征求意见函300份,对照意见建议进行整改,有力促进了审判管理工作的完善。还与长沙移动通信公司联合推出司法短信服务平台,当事人可通过短信查询案件审理进度。在法院内部推行“院长督办令”和党组抽查办案制度,对即将超审限的案件由审管办向院长报告后发出“院长督办令”,督促承办人及时结案;每季度由院领导集中随机抽检50%的案件,确保了案件质量。2010年,该院共受理各类案件8721件,普通审限内结案率达到96.49%,实现了以监督促公正保效率。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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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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