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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山法院宣判一起醉驾案 被告人获拘役2个月
发布时间:2011-08-12 16:29:59


坐着轮椅当被告
     光明网讯(通讯员 李晓梅 许春燕)   2011年8月12日,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法院对一起危险驾驶案进行了审理,被告人董世贵坐在轮椅上,被妻子推到被告席上接受审判。法院一审判决其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二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今年29岁的董世贵原是一投资公司的文员。2011年6月1日晚,他和堂弟、同学在一起吃烧烤,自己一人喝了两扎啤酒。堂弟劝他当晚不要再回家了,但他不听劝阻执意上路。董世贵开到矿山路时突然拐弯,撞上了一辆拉满废渣土的重型自卸货车,被送到矿山医院。在这起事故中董世贵四肢、面部等多处受伤,双腿粉碎性骨折,仅医疗费就支出了3万余元。经抽血送检,董世贵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88.92mg/100mL。交警部门认定在这次事故中董世贵负主要责任。

    公安机关对董世贵的调查讯问是在病房中进行的。开庭那天,妻子用轮椅推着他走上的被告席。100余名驾校学员和近200名交警、群众聆听了审判过程。



责任编辑: 张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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