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逃避债务13载 “老赖”被迫回乡履责
发布时间:2011-08-10 16:12:05
光明网讯(通讯员 兰天阳 韦景宁)
广西都安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成功执结一起规避执行长达13年的债务案件,一名长期外出逃债的被执行人于近日来到法院履行了义务,偿还了所欠债务。
1998年初,都安县保安乡村民唐鹏为偿还贷款,向同村的唐毓奇借了1.5万元。后唐鹏到期不偿还债务,唐毓奇多次索要未果,便诉至法院。法院依法开庭审理后,判令唐鹏履行偿还义务。然而,判决生效后,唐鹏为逃避债务外出务工且去向不明。 今年以来,都安法院开展反规避执行专项活动,严厉打击规避执行行为,加大执行力度,通过媒体发布督促执行公告,对被执行人唐鹏等在内的多名“老赖”进行公开曝光。 与此同时,执行法官多次到被执行人唐鹏家中做其家属的思想工作。经过不懈努力,家属认识到当前反规避执行专项活动的形势和规避执行的后果,主动联系了唐鹏。 2011年8月2日,唐鹏主动从外地回来,将欠款交到法院,并承认了错误,在执行法官的调解下与申请执行人唐毓奇达成和解。 责任编辑:
张永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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