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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购买猴年邮票为幌 4骗子分工设局骗财获刑
发布时间:2011-08-05 15:21:31


     光明网讯(通讯员 肖钰娟)   以假装购买“猴”形邮票为由,安徽男子胡明根骗财四万余元。日前,安徽省泾县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胡明根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1万元。

    2009年4月至7月,被告人胡明根伙同苏章军及卢佩明、赵红妹(均另案处理),分别流窜至泾县、合肥、马鞍山、淮南、巢湖进行诈骗。四人进行了明确的分工,先由苏章军化名寻找目标,搭讪被害人(均寻找六、七十岁的老年男性),骗取被害人信任后,卢佩明假装前来求购邮票并声称,若苏能帮其收购,将给苏10%的提成,苏当即称有熟人爱集邮,遂叫被害人陪同其一同前往,被告人胡明根假装苏的熟人称自己有大批邮票可出售,苏随即以合伙做生意的噱头骗取被害人筹钱。被告人胡明根以此手段参与作案6起,诈骗金额共计44200元。诈骗所得赃款苏先提成10%,除去路上开支,再由四人均分。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胡明根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伙同他人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多次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触犯刑法,构成诈骗罪。鉴于其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辅助作用,系从犯且认罪态度较好,法院酌情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周翔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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