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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面执法有情执行 武穴法院强拆反获被执行人好评
发布时间:2011-08-01 11:14:43
法官拆除违建过道
光明网讯(通讯员 孙永红 余文钦)
湖北省武穴市石佛寺镇某村居民邓桂生父子为了自己出行方便,将自家房屋门前过道延伸至垸内公路上,被法院判决强制拆除。在执行中,由于法院坚持司法为民的理念,强制拆除工作反受被执行人好评。
2007年9月,湖北省武穴市石佛寺某垸在老路基的基础上硬化垸内公路,公路宽约2.5米,从邓桂生、邓安兵父子居住的房屋门口经过。2009年,邓桂生父子为了自己出行方便,在门口建起一长达10余米、高约70公分的砖混结构过道,其中压占公路路面达50余公分,严重影响了村民的出行安全。后村委会多次与邓桂生父子交涉无果,遂将邓家父子诉至法院,要求拆除邓家压占路面部分的过道。2011年3月9日,法院依法支持了村委会的诉讼请求。后本案在执行过程中,虽经法院多次做思想工作,但邓安兵仍以房屋建造在先、道路修建在后为由拒绝拆除。鉴于邓安兵的态度,法院于7月26日依法对其实施拘留。在法律的威慑下,邓桂生态度有了转化,表示要积极配合法院拆迁。 由于邓桂生家缺乏壮劳力,确实无力自行拆除违法建筑,而同时由于邓家地处偏远湖区,大型设备进驻施工费用高昂,但邓家经济条件较差。为了减轻当事人负担,法院主动承担起拆除过道的工作。7月28日,武穴市人民法院大金人民法庭全体干警带着铁锤、钢钎,顶着烈日,通过2个多小时的努力,终于将压占公路的过道全部拆除。事后,邓桂生感慨地说:“原来垸内修路时不肯给我家留足间距,我一气之下才将平台和过道修到公路上,其实我们也知道这是不对的,应当拆除。我原本认为法院执行不讲情面,但今天看到法院同志考虑到我家的实际困难,亲自动手帮我拆除平台,替我节约费用,让我切实感受到法院执法中的确是替老百姓着想,真的很感谢你们!” 责任编辑:
张永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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