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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鸠占鹊巢”半年有余 职工围堵难断执行路
发布时间:2011-07-28 17:35:02
光明网讯(通讯员 元春华)
7月26日上午,经过3个多小时艰苦工作,江西省广昌县人民法院对该县旴江镇沿江路邮政大楼临街的一、二层商铺(面积1600㎡)依法采取强制搬空的措施,将商铺交付给了申请执行人广昌县邮政局,顺利执结了一起商铺租赁合同纠纷案件。
去年7月,广昌县铭起娱乐有限公司与广昌县邮政局发生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同年11月20日,当地法院判决被告广昌县铭起娱乐有限公司(歌舞厅)15日内履行搬空商铺,归还原告广昌县邮政局临街的店面商铺。判决生效后,因被告铭起公司一直未履行义务,无故占有店面有半年多。今年1月15日,广昌县邮政局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1月下旬,法院向被执行人铭起公司送达了执行通知书,责令其主动履行义务,并多次从中调解,做双方当事人工作,但因为分歧太大,经过长达半年的协商,双方仍未达成协议。期间,法院几次欲强制执行,执行人铭起公司唆使、纵容公司雇员纠缠、阻扰执行,给执行工作带来不便。此案处理不当,出现群众闹访,容易带来不稳定因素,执行工作一度陷入僵局。 该案很快引起该院党组的重视,为了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尊严,该该经过充分酝酿,决定依法强制执行。执行前,执行人员精心准备,制定了详细的执行方案和应急措施。 7月28日上午,执行人员兵分两组:第一组负责拘传被执行人铭起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廖某及主要负责人吴某二人到法院接受质询,第二组做好搬迁工作准备,赶赴现场采取强制执行搬空商铺。然而,当第二组法官赶到执行现场时,闻讯赶来的铭起公司职员很快聚集在店面里外,声称要以自己身体挡住执行之路。 第二组法官耐心做这些职员的工作,稳定和控制现场秩序。另一方面,第一组法官认真做被执行人法定代表人廖某及主要负责人吴某二人的思想工作,明确告知阻碍执行的法律后果。迫于压力,二人当即主动表示愿配合执行。 随后,两人随执行人员来到执行现场,劝退了围堵的公司雇员,并积极协助搬空了商铺。 责任编辑:
张永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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