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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先锋担使命 法官“五进”促和谐
作者:姜永红 黄喜林 发布时间:2011-07-22 13:20:06
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五庭是审理传统民事案件的审判庭,现有党员法官30名。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以来,我们坚持以党建促审判的工作思路,积极参加“岛城先锋在行动”活动,按照青岛中院创建“和谐司法,党员先行”党建品牌的要求,以法官“五进”为载体,服务群众,服务社会,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一、深化“法官进社区”活动,在服务社区中创先争优。 积极组织指导基层法院将基础工作重心向社区延伸,在全市居民相对集中的社区设立16个“社区法庭”、40个“巡回审判点”,大力推行“开庭在社区、调解在社区、普法在社区、综合治理在社区”的工作机制,零距离对社区调解员进行指导,零距离解决群众遇到的法律问题,零距离进行法制宣传教育,指导全市基层法院到社区巡回办案900多次,达到了“办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如市北区法院社区纠纷案件数量年均下降超过10%,在标山路社区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赡养纠纷案后,这个社区连续两年没有出现一起赡养纠纷。 二、开展“法官进企业”活动,在服务经济发展中创先争优。 我们把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理念落实到审判实践活动中,积极到海尔、海信、红领等企业座谈,了解企业发展状况和在诉讼过程中遇到的主要问题,为企业发展提供优质的司法保障和服务。如我们通过公正审理香港独资企业宝生(青岛)制衣有限公司的一起伤害案,增强了该企业在青岛投资的信心,他们在即墨又追加投资了500万美元。我们还完善了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纠纷解决机制,建立了公安交警、人民调解、巡回法庭、法律援助、保险公司“五联动”调解机制,实现了道路交通事故纠纷的“一站式”服务,取得了“高、快、省、好”的社会效果。全市法院通过该机制共调处道路交通事故案件1500多件,其中联合交警和人民调解机构多方力量调解案件570多件,调解率高达82%,远高于往年45%的平均水平,为当事人节约诉讼费用30多万元。 三、推进“法官进农村” 活动,在服务“三农”中创先争优。 “走出法院办案、深入村庄开庭、田间地头调解”,是我们开展“法官进农村”的生动写照。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以来,民五庭党支部先后十多次组织全庭党员法官到辖区农村的“巡回审判点”和田间地头,与当地140多名老乡面对面进行座谈,耐心解答他们提出的法律问题。我们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发挥人民法庭综合职能作用的意见》,指导基层法院建立了 15处“三农巡回法庭”、110个“巡回审判点”,深入社区、乡村巡回办案1200余起,巡回开庭60多场次,进村、入户调解民事纠纷900多件,都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我们还走访农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60多人次,回访案件当事人50多人次,开展法律咨询活动14次,化解涉诉信访案件32件,从而更好地满足了农村农民的司法需求。支部与即墨市段泊岚镇农村敬老院建立了帮扶联系,法官党员与农村孤寡老人结对子,攀穷亲,先后向老人宣讲法律知识,提供法律帮助四次,提供心理关怀和慰问三次,捐款捐物两次,共计3600多元。 四、搞好“法官进学校” 活动,在服务关心下一代中创先争优。 结合学校、学生、家长普遍关心的校园伤害、学生上网、未成年人犯罪与安全等问题,根据不同年龄段学生的认知能力,从身边的具体违法犯罪案件和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出发,我们派出党员法官,到学校开展法律宣传和辅导12次,组织学生开展案例讨论6次,组织学生到法院观摩庭审、实习167人次。市关工委聘请我庭党员法官徐奎浩、彭虎成分别担任洮南路小学和58中的法制辅导员。今年在洮南路小学举行了“党员法官送法进校园”法制教育活动启动仪式。党员法官徐奎浩多次为学生讲法制宣传课,每次演讲结束后,还公布自己的手机号码、QQ号码、电子信箱,方便与学生进行互动交流。 五、创新“法官进军营”活动,在服务国防建设中创先争优。 民五庭党支部不断丰富“法官进军营”活动的内容,实现了涉军维权工作从传统审判向提供法律保障、从事后维权向超前预防、从单纯民事维权向保障国防利益的“三个新跨越”。同时,建立了涉军合议庭、调解室、人民调解员和陪审员的“一庭一室两员”机制;建立了立案、审判、执行、救助“四优先”机制,实现涉军维权“青岛经验”的升华,我们共为部队官兵举办讲座10多场次,赠送法律书籍200多册,提供法律咨询80多人次,协调军人军属减免诉讼费、提供救助金近50万元。2010年,山东省军区、省委政法委和省高院在青岛召开了全省涉军维权经验交流会,民五庭荣获山东省涉军维权先进单位。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责任编辑:
张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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