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夯实前沿阵地 筑牢第一防线
——创新社会管理实现法庭工作能动转型的实践与探索 作者:方龙华 董有生 发布时间:2011-07-21 15:24:49
近年来,随着外出务工人员的急剧增加、经济社会结构的不断变化、一线办案法官的逐渐减少,法庭普遍出现案件送达难、纠纷调处难、判后执行难、案结事了难等问题,如何通过能动司法来破解法庭司法困境,成为不得不考虑的问题。 作为最早探索建立司法协理工作机制的上饶法院,充分发挥基层法庭贴近群众的地缘优势,贴近基层的组织优势,贴近矛盾的前端优势,始终坚持基层司法“专群结合”思路,在构建和谐社会的现实大背景下,通过能动司法主动回应转型社会广大辖区群众的司法需求,对人民法庭的定位作出了适当调整,并在实践中不断推进了基层司法大众化新路子的新发展,对人民法庭有效夯实社会管理前沿地,全面筑牢矛盾化解第一防线进行了积极地探索与实践。 近年来,江西上饶两级法院在各级政法委的大力支持下,建立起一个以66个人民法庭为核心、733个巡回法庭以及1613个工作联系点为依托、5479名受聘司法协理员为根须的司法协理网络工作体系,从而奠定了良好的司法工作群众基础。但是,通过调查发现,许多人民法庭法官对协理工作的作用还仅停留在找个帮手、延长一下手臂、减轻一些审判事务性之劳的认识上,法庭工作的视角仍局限在案件上、法庭内、工作日。对此,我们认为,唯以能动司法来推动人民法庭贴近群众、贴近人民、贴近矛盾的地缘、组织、前端“三大优势”的充分发挥,才能实现人民内部矛盾的最先抓住、化解矛盾合力的最快形成、矛盾纠纷升级扩散的最早防止。为此,上饶中院鲜明地提出将“构建法庭能动司法工作模式、实现法庭工作方式转型”作为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的重要抓手,积极探索实践,努力营造出“审判工作与多元解纷机制对接,综治维稳与司法协理工作互动,司法便民与广大人民群众连心”的生动局面。 一、困境反思:从“织网借力解困”到“能动转型定位” 1、现实困境——不得不面对的问题 “有纠纷,找法院”。法院解决不了,再去信访,再去由有关部门会同一起解决,这成了目前很多纠纷的解决模式。这种模式,费时费力,当事人不满意,司法机关疲于应付,社会效果也不好。当前大量纠纷涌入法院,案多人少问题突出,既是因为社会转型期矛盾凸显,也与法院成为解决纠纷的最前沿阵地有着直接关系。上饶市12个基层法院的66个派出人民法庭,承担着全市法院62.9%的一审民事案件审理,大多数法庭管辖三五个乡镇、街道,平均辖区面积达500平方公里、辖区人口10万以上;而达到“三审一书”要求的法庭仅有21个。在这个拥有700万人口,常年在外务工的就达280万的设区市,法庭年受案量1万件左右,其绝对数虽然不高,但因普遍存在案件难送达、纠纷难调处、判后难执行、案结难事了、诉调难衔接等问题,使得他们的绝对工作量却不少,面临的司法困境日益严重。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我们不正视现实,更新思路,只会使问题更加突出。普遍只有二、三名法官的法庭显然无法单靠自身力量摆脱困境,借助外力破解困境成为基层法院思考探索的方向。 2、调查思考——如何破解现实问题 两份调查报告带来的思考。一份是《2009年上半年、下半年全市分乡镇、街道“法庭工作满意度”调查报告》。报告中有两组数据引起了两级法院的关注:一组是对法庭工作满意指数,一组是对法庭工作不了解指数。满意指数中表明,2009年全年各乡镇、街道受调查群众对法庭工作满意率平均为96.5473%,有51%的乡镇、街道受调查群众对法庭工作满意率为100%,法庭工作满意率60%以下的乡镇、街道不到10%。法庭工作不了解指数中表明,2009年上半年、下半年各乡镇、街道受调查群众对法庭工作不了解率分别达到73.5204%和73.8871%。其中,2009年全年有41%的乡镇、街道对法庭工作不了解率为90%以上,有40%的乡镇、街道对法庭工作不了解率为80%以上,只有不到10%的乡镇、街道对法庭工作不了解率为60%以下。这份民意调查报告很直观地传递了两条信息:一是满意率高表明了解法庭工作的乡镇、街道受调查群众对本辖区法庭工作是比较满意的,这些群众通过自身或其亲友曾参与法庭诉讼而对本辖区法庭借助司法协理网络开展诉讼活动的举措和做法表示认可和支持;二是不了解率过高同时也表明大多数群众认为只有案件诉诸诉讼才需要走进法庭,认为司法只是实现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而不是化解矛盾的主要力量。另一份是《婺源县人民调解组织运行情况调研报告》。其中表明:该县人民法庭办结各类案件数不足人民调解组织调处纠纷数的一半,且调处纠纷效果远不如后者;人民法庭与人民调解组织之间缺乏有效衔接机制;调解协议缺乏规范的司法确认程序;人民调解组织调解工作存在大量地不规范之处,基层两级人民调解组织几无印章、无专职人员;部分法官固守“坐堂问案”,缺乏主动确认人民调解协议的意识,对委托、邀请人民调解组织进行诉前、诉讼调解存在错误认识;人民法庭对人民调解组织的指导还只是停留在口号上、形式上。 两份调查报告让上饶两级法院意识到:仅仅依靠司法协理员来协助法庭开展辅助性工作并不能摆脱法庭就案办案、关门办案、坐堂问案的困局,无法全面推动辖区社会矛盾的有效化解、社会管理的积极创新,工作视角仍停留在案件上、法庭内、工作日。人民法庭作为人民法院践行司法为民的“前沿阵地”,它有着贴近群众的地缘优势、贴近基层的组织优势、贴近矛盾的前端优势。如何把潜在优势转化为现实发展态势,法庭必须坚持能动司法的“主动性、服务性、高效性”,相应转换角色,即法庭不再仅仅作为一个独立的办案单位存在,而应充分发挥法庭审判一线与人民群众接触最广泛,而人民群众对法律服务的需求十分强烈,在双方之间起到一种纽带和触点作用。它也不再只局限于接待几个当事人、办好几个案,而要自觉主动地将工作职能从诉讼环节向前延伸,从审判法庭向外延伸;不再“单一办案”,而要与基层对接,联动解决纠纷;不再“坐堂办案”,而要积极主动地参与社会管理;不再限于“八小时”工作,而要“全时制、全天候”地开展法律服务和便民诉讼。并循此思路组织该院开始了法庭能动转型的试点探索。 以能动司法来推动人民法庭三大优势的发挥,可以实现人民内部矛盾症结的最先抓住、化解矛盾合力的最快形成、矛盾纠纷升级扩散的最早防止,不断夯实前沿工作、筑牢第一防线。上饶中院为此鲜明地提出将“构建人民法庭能动司法工作模式、实现法庭工作方式转型”作为2010年的重点工作之一,组织专门人员、成立专门机构着力推进转型实践的深入,将借力解困升级为发力解纷,并将人民法庭能动司法转型定位为:办案主体“单一性”向“多元联动解纷”、办案方式“坐堂式”向“主动参与综治”、办案时空“作息制”向“全时空制服务”的转型。 二、实践探索:坚持两个延伸,实现由“办案”到“办事” 推进社会矛盾化解,必须坚持能动司法,转换工作角色,也就说,法庭不再仅仅作为一个独立的办案单位存在,而应充分发挥法庭审判一线与人民群众接触最广泛,而人民群众对法律服务的需求十分强烈,在双方之间起到一种纽带和触点作用,自觉主动地将工作职能从诉讼环节向前延伸,从审判法庭向外延伸,努力做到:诉前调解,化解纠纷于诉前;诉外止纷,化解纠纷于乍起;遏患未萌,化解纠纷于未萌。 1、向前延伸——加强与其他化解渠道的功能对接,形成联动态势,力争从“化讼”到“少讼” 在交警大队设立交通速裁法庭、在具有调处职能的乡镇站(所)设立调解联络点,实行与行政机关行政调解的对接。在村居委设立了1613个司法协理工作联系点,实现与人民组织调解的对接。在法庭设立“人民调解工作室”,开通与人民调解对接“直通车”。婺源县法院去年底还与相关部门联合出台了《关于建立人民调解工作室运行机制的若干规定》,机制运行半年来就引导当事人进入人民调解工作室调处纠纷93件,调处成功74件,依法确认人民调解协议37件。同时,充分依托乡镇已有的综治网络基础,在乡镇矛盾调处中心设立了巡回法庭159个,搭建起诉调对接平台。信州区法院还与乡镇联手共建“和谐平安联创中心”,“中心”直接入驻法庭,镇综治办、司法所、派出所、法庭等综治成员单位均派员常驻,有社会管理联抓组、平安建设联创组、司法工作联调组等六个窗口,有一整套纠纷过滤、分流、化解工作流程,辖区内所有纠纷须经中心联调组先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再进入诉讼程序。从而使社会纠纷矛盾都走司法程序的独木桥化为构建多元解决矛盾纠纷的广阔大道,变法庭单打独斗的最后一道防线为社会各方共同化解矛盾的集体防线。 2、向外延伸——实行“网格化管理,点对点式服务”,立足遏患未萌,力求从“案结”到“事了” 我们以村(居)为单位设立司法协理工作联系点细分成“网格”,并确定负责每个“网格”的联系法官及司法协理员,搭建起信息管理平台,实现法庭与“网格”全面对接,哪个“网格”出现纠纷,就在那个“网格”,通过“网格”联系法官与司法协理员合力去化解,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家门口,化解在萌芽状态。对于已经进入诉讼程序的纠纷,法庭感觉依靠单一的司法手段难以达到最佳效果,就再邀请或委托“网格”内民调组织和职能部门进行调解,实在调解不成的,及时审理判决。同时建立案件跟踪等制度,通过跟踪了解案情等方式来观察处理的社会效果如何。截止今年6月,全市法院已设立司法协理工作联系点1613个,733个巡回法庭和办案点,加上5479名司法协理员,“网格”基本覆盖了全市所有乡村社区。其直接效果就是66个法庭的成讼案件同比下降了31%,而“网格”内成讼案件的调解撤诉率高达83%。 三、三个结合:实现由“庭内”到“庭外 人民法庭要在参与社会管理工作中积极作为,必须“跳出”法庭,主动融入社会,依托协理网络平台,搞好三个结合,坚持工作联动,拓展司法服务功能,力求在“维稳”、“创安”、“强基”中发挥更大作用。 1、把扩大司法张力与“平安乡村”建设结合起来 通过与辖区涉诉诉求工作机构、矛调中心、联创中心、司法协理工作联系点等建立经常性联系制度,及时沟通信息,排查分析不稳定因素,对联动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及时采取积极措施,力争将纠纷化解在诉前。对排查出的涉诉矛盾纠纷,及时派出包片法官进行指导调解,提高人民调解、行政调解的成功率。同时,对诉讼中的案件,要主动争取联动点配合做好调解工作,并及时反馈调解结果。会同联动点开展经常性的以案释法、辨法析理等活动,加强法律宣传,提高群众知法、懂法、守法意识。 2、把丰富职责内涵与法律服务进村入户结合起来 通过“点”上激活。即激活司法协理1613个工作联系点和223名片区联系法官的功能,发挥片区联系法官和司法协理员的积极性。特别是要广泛启用司法协理员参与司法,通过他们对司法审判过程的有效参与,让其切身感受司法审判的关怀和正义,进而引导百姓认同司法。“线”上 推进。充分利用已设巡回法庭及巡回审判站(点),并辅之开设“夜间法庭”、“假日法庭”、“车载法庭”,力求“办结一案、教育一片、维稳一方”的执法办案效果。“面”上覆盖。积极推广“司法服务日”活动。根据辖区乡村社区纠纷形成特点和历年受案情况,确定对口服务联系点,每位法官对口联系1—2个村(居)委会,每季度都到村(居)委会学习调研、服务群众、沟通思想、疏导民情、听取工作意见建议,并建立服务档案。 3、把强化自治功能与人民组织自身建设结合起来 司法协理员队伍中村(居)组干部就占到85.73%,他们既是司法协理队伍的主力军,也是人民群众自治组织的中坚力量。基于此,人民法院自觉把构建司法协理机制融入到人民自治组织自身建设的过程中。一方面采取培训、讨论、观摩等多种形式提高他们调处疑难复杂矛盾纠纷的能力。另一方面充分发挥人民组织对矛盾纠纷立足于抓小、抓早、抓苗头的特点,以制度化的形式对矛盾纠纷做到早发现、早调处、早解决,变被动调解为主动调解,把矛盾及时化解在当地、解决在萌芽状态,提高他们的社会管理能力。 四、三项措施:实现由“作息制”到“全日制” 让群众少花钱,少跑腿,不费事,是马锡五审判方式的再现,更是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的必然要求。这就要求法庭法官摒弃按步就班、官府衙门的工作作风,从孤立办案、被动候诉向弘扬司法的人民性、尊重社情民意的民主司法转变,畅通民意沟通表达渠道,形成人民司法的“全时制”、“全天候”、“全覆盖”。 1、“全时制”候诉处访——让群众上门诉求不再吃“闭门羹” 民间纠纷发生有很大的随机性,而群众有纠纷上法庭找不到法官,跑了冤枉路,心中自然有怨气。机关8小时作息制度显然不能适应农村群众实际需求。据此,强力推动法庭实施“5+2”、白加黑”工作法,双休日、假日和晚上均安排审判人员在岗,设立“值班法庭”。与此同时,铁心硬手抓驻庭值班制度的落实,克服“走庭”现象。每个法庭都设有法庭工作人员外出去向牌,载明工作人员去向、归期及联系方式等内容,便于人民群众及时与法官取得联系。 2、“全天候”畅通公开——“五公开”让群众有求必应 司法不仅需要依靠群众,更需要群众的广泛参与。推行公开院长接待日、院长邮箱、天平热线、法院网站、法院公众开放日“五公开”,以多种方式疏通辖区群众参与司法渠道,构建起司法与群众互动平台,让司法公正以“看得见”的方式实现。仅今年1-9月案件陪审率就达到98.26%,5479名司法协理员共参与了6409件案件送达、调解、执行工作,24小时“天平热线”让群众一个电话就可以联系到法官咨询问题、答疑解惑、处理纠纷,开通以来共接到群众来电264次,且均已办结并回复。 3、“全覆盖”保障推动——让法庭能动转型落到实处 实行人、财、物向法庭倾斜,营造“留人干事”的环境。要求人民法院配强法庭庭长,调配充实法庭人员,改善法庭硬件设施,落实驻庭值班补助,强化巡回办案经费定期核报列支,并列入对人民法院目标管理考核。据统计,上半年全市仅保障法庭巡回办案核报经费就达62.0664万元。推行“四个一”法,即:每天一日志,从中反映法庭每天的工作情况,社情民意动态;每周一汇报,由庭长每周向分管院长汇报法庭工作情况,及时沟通、协调解决问题;每月一巡视,实行每月院领导班子集体巡视法庭工作,梳理问题,解决难点;每季一考核,中院每季度对各人民法庭工作情况进行分类考核通报。 通过探索和实践,上饶的法庭能动司法转型取得了一些成效,初步实现了三大转型:第一,实现了办案主体“单一性”向“多元联动解纷”的转型。司法协理员、人民调解员、综治特派员、维稳信息员、乡镇村人民调解组织成为人民法院化解纠纷的重要力量,诉调衔接促多调联动化解大量纠纷。仅今年1-6月,“三调联动”就解决各类纠纷5000余起,人民法庭案件成诉率下降31%,成诉案件调撤率高达83%,同比上升了8.4%。第二,实现了办案方式“坐堂式”向“主动参与综治”的转型。通过激活驻村法官、司法协理员、人民调解员这些矛盾化解“点”,串起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庭外和解这根纠纷解决“线”上,定期走村串户巡回办案、主动下访了解社情民意,实现了矛盾纠纷化解与矛盾隐患排查的同步进行、相得益彰。今年1-6月,人民法庭结案4643件,巡回审理的就占65%。全市法庭共深入乡村片区进行法律宣传、咨询、培训1800余次,协助人民组织排查各类矛盾纠纷隐患1100余起,司法协理员共参与了5657件案件送达、调解、执行工作。通过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不仅延伸了司法的触角,让法庭能及时了解民情民心民愿,让群众更加了解司法,主动宣传司法,从而提升了民众对司法认同度。第三,实现了办案时空“作息制”向“全时空制服务”的转型。能动转型让法庭之上的人民法官走下法台、脱下法袍,走进乡村、深入人民、融入群众,实现与广大群众更加贴心、连心,让群众更好地理解人民司法工作,充分获得了群众的认可,人民法官亲民、爱民形象得以树立。据民调机构抽样调查上饶142个乡镇街道,2010年人民法庭满意度指数达100%有99个,法庭满意度平均达到93.69%。与此同时,公正廉洁执法得到有效保降。群众参与、互动有效保障了群众对司法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实现了对法官办案的群众监督,促进了公正廉洁执法。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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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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