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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男子弑母判死缓 假释期满又杀卖淫女
发布时间:2011-07-14 14:38:50


     光明网讯(通讯员 汪次安)   广东省乐昌市坪石镇三星村现年53岁的范满财,31年前因杀害母亲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假释期满在嫖娼时又涉嫌杀害一名卖淫女。7月13日,广东省韶关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曾因家庭琐事弑母被判死缓

    1958年1月4日,被告人范满财出生于广东省乐昌市三星村乱石坑组,自幼由其姑母抚养成长,1974年返回亲生父母家参加劳动。1980年2月5日,被告人范满财的父亲及哥哥、弟弟外出探亲。晚饭后,范满财向其母亲提出:春节快到了,想挑一些柴去卖,作为过年的零花钱。结果遭到母亲的反对,并被骂其是败家仔。范满财一怒之下在厨房拾起砖块,朝其母亲的头部打去,致其母亲昏倒在地,范满财又用锄头向其母亲的头部连击三锄,致其母亲当场死亡,然后用磨石压住其母亲的胸部,并搜走母亲身上的二元现金后逃离现场。同月12日,公安机关在北京将其抓获归案。同年12月8日,广东省韶关地区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范满财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恶性不改再次被控故意杀人

    在法庭上,公诉机关指控:2010年10月某天,被告人范满财到坪石镇金鸡北路某发廊嫖娼时,因嫖资问题心生怨恨。同年11月3日23时许,范满财用随身携带的白色挎包装着事先准备好的铁锤,再次到该处嫖娼,并试图要回上次支付的嫖资。到达发廊后,范满财与被害人陈国平进入三楼一间房间内进行性交易。性交易结束后,范满财要求对方退还上次的嫖资,而对方则要求范满财支付本次嫖资,双方发生争执。范满财遂拿出铁锤敲打陈国平头部,致其颅脑损伤死亡,而后范满财将陈国平钱包内的钱全部拿走并逃跑。

    公诉机关指控认为,被告人范满财的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 犯罪手段残忍,情节恶劣,社会危害巨大,且在假释期满后五年内再次故意犯罪,又系累犯,依法应当从重处罚。

    此案法院正在进一步审理中,将择日宣判。



责任编辑: 张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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