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网讯(通讯员 和贵平 宋秀梅)
本是高高兴兴去饺子馆品尝一下美味,却因一碗饺子汤没能及时盛上,引发厨师顾客大战,酿成一个重伤一人入狱的惨剧。7月12日,河南省焦作市解放区人民法院以过失致人重伤罪,判处被告人冯龙有期徒刑八个月。
经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冯龙系焦作市解放区某饺子馆的厨师。2010年9月14日晚上,顾客刘义到冯龙所在的饺子馆内吃饭,吃饭间,刘义要求冯龙盛一碗饺子汤,因冯龙没能及时去盛,遭到刘义的辱骂,不堪辱骂的冯龙与该饺子店店员赵军就与刘义吵了起来,并随即厮打起来。经人拉开后,刘义从饭店出来后,就马上打电话给其侄子刘华,告诉刘华自己在吃饭时被打。刘华一听,马上带上自己的几个朋友来到该饺子店,和刘义一块上二楼找冯龙。正在饭店工作间的冯龙看到刘义带人来打自己,就随手拿起一把菜刀与刘义、刘华等人打了起来。斗殴间,被告人冯龙和刘华在夺刀过程中,刘华的左手拇指被冯龙手持菜刀划伤。经法医鉴定,被害人刘华之损伤程度为重伤。2010年9月15日,被告人冯龙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冯龙因过失造成他人身体重伤,其行为已构成过失致人重伤罪,因冯龙在案发后主动投案自首,其行为应认定为自首,且已积极赔偿了被害人经济损失,得到了被害人的谅解,法院遂依法做出以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