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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平常心,做平凡事
——岳麓山下随想
作者:傅爱军   发布时间:2011-06-15 11:30:11


    学在岳麓山下。

    再次亲临岳麓山下,是为参加全省法院第五期预备法官培训班。岳麓山,依然峰峦叠翠,党校校园,古朴而典雅。在此方圣地,我们听老师畅谈法治湖南的建设,谈法律思维的应对与挑战,谈要件审判九步走,当然,听得更多的是良知、信念、忠诚、宽容,常怀感恩之心,常思奋进之志。课余,喜欢到林荫道上走走,听微风吹落雨的声音,看不知名的鸟儿掠过头顶,深吸一口气,将整个心放归大自然,清鲜而美丽。偶尔爬山至顶,凭栏远眺,湘江如带,桔洲浮碧江心,内心,忽然涌起莫名的感动。原来,褪去浮华,发现没有什么是不可以放下的,一切便豁然开朗。

    释然就好,我对自己说。

    来法院工作,有很大的偶然。记得刚到单位的时候,很多朋友会问我“习不习惯,有没有想家”之类的,有以前的同事甚至跟我说起她的同学刚到基层法院的时候,天天哭着想回家,我笑笑,那倒不会。可是,新鲜感褪去,我却真的迷茫了。或许是以前有过一些选择未能把握,于是就会在做与不做、值得与不值得中纠结,特别是当我每天重复手头繁琐的事情有时不得不选择加班,当我看到有女当事人在开庭时情绪失控、捶胸顿足,当听到某某同学在公司又升职加薪,昔日同事业务拓展意气风发时,会怀疑自己走错了战场,会因为沮丧而找不到方向,浮躁而不安。

    有人说,人最大的敌人其实是自己。生活,原本应是轻松、自在、幸福的,只是我们的欲念太多,就像无底洞,总是填不满,故我们不快乐。培训课堂上李副院长说到的两个词“放下”和“随缘”很打动人心。放下,不止是一种境界,更是一种策略——赢取快乐的策略。持平淡欲,怀平常心,做平凡事。孟子曰:“求则得之,舍则失之;是求有益于得也,求在我者也。求之有道,得之有命,是求无益于得也,求在外者也。”让自己的心清静下来,忽然领悟到“花开无声,花落无音,人淡如菊,心素如简”也是一种意境,掠去浮华,才会有脚踏实地的平实,才不会让自己在形形色色的世界里迷失方向。怀平常心,做平凡事,并为之尽心尽力,这,也是一种幸福。作为一名法院干警,“司法为民”离我们并不遥远,它不是一句简单的口号,体现在每一份法律文书的起草、校对和打印上,体现在案卷的整理、归档上,体现在对当事人的倾心调解、释法析理上,体现在积极探索办案思路上……于我,从小事入手,用实际行动做到无愧于心,追寻属于自己的那份最简单的幸福,又何尝不是一件快乐的事?

    “履职于斯,勋荣任重,炽热于心”,那是一种使命和责任感。崇高的事业,始于平凡的努力。今天的我们,面对世情、国情、社情和民情,更应该理性平和,致力于担当,担当责任、正义和良知,把每一件简单的事做好,把每一件平凡的事做好,就像大路边一株清雅小草的存在,不为取悦偶然路过的行人,只为尽自己的应尽之责。最后,谨以省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石时态的讲话自勉:“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小事做起,放低自己的位置,安心于平常;虚其心、定其行、潜其志,观天下之理;安于静、明于思,多奉献、少索取;以法为本,以院为家,荣辱与共,在平凡的岗位上兢兢业业、建功立业。”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责任编辑: 张永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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