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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法官过招“老赖” 岂能让他一走了之
发布时间:2011-05-20 15:15:27
光明网讯(通讯员 韩志华 李锐)
为了逃避法院生效判决的执行,“老赖”外出打工,妄图一走了之。5月17日下午,在法官的释法析理下,终于解开了被执行人王某的心结,当即将执行款、罚款等共计4722.2元一并交齐。
同住花石乡神林店村的申请执行人殷某与被执行人王某,于2005年12月10日因故发生争执,王某将殷某打成轻微伤,后殷某起诉至河南省禹州市人民法院,经该院和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两次审理,最终判决王某赔偿殷某各项损失15737.4元。判决送达后,王某拒不执行判决书确定的义务,殷某遂申请禹州市法院强制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王某外出躲避,家人也不予配合,致使该案无法进展。为此,申请人殷某多次信访。该院在查找不到王某有可供执行财产的情况下,为缓解殷某生活困难,先行向其垫付包括执行标的、诉讼费迟延履行金等共计18737.2元,殷某收到该款后情绪有所缓和。 为使该案彻底执结,承办法官赵宽杰通过到禹州市公安局查询,得知了王某的详细身份信息。几经周折,终于在河南某物流运输有限公司查到了其具体工作和银行存款情况,于是迅速将其两笔存款15215元予以扣划,并最终找到被了执行人王某。执行干警抓住时机向其告知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后果,王某当即表示愿意配合。 责任编辑:
张永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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