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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姓法官”的为民情怀
——记江西省九江市庐山区人民法院莲花法庭庭长许峰 作者:沈双武 发布时间:2011-05-17 16:49:15
![]() “百姓法官”许峰 在法院领导和同事眼中,江西省九江市庐山区人民法院莲花人民法庭庭长许峰是一个业务和人品都过硬的好法官。在当事人和老百姓的眼中,他是社会正义和良知的捍卫者,也是与老百姓有着血肉深情的“百姓法官”。他工作出色,庐山区人民法院每年的年终表彰都少不了他。他先后三次被庐山区委授予优秀共产党员称号,2009-2011连续三年获庐山区十佳政法干警称号。 19年坚守在最基层 许峰自21岁调入法院以来,已经工作了20个年头,其中坚守在基层法庭的时间就长达19年。 1992年上半年,21岁的许峰调入彭泽县人民法院工作。为了加强自身的锻炼,他几个月后主动找领导,要到工作、生活环境艰苦的基层法庭。这一去,就在彭泽法院下属的太平、东升、马当三个基层法庭轮流待了近12年。12年间,法庭辖区几乎每个村落都留下了他的脚印。那时,许峰办案的交通工具就是一辆摩托车。每天吃完早饭出门,总要等到天黑才能赶回来。乡间的路崎岖不平,晴天出门就是一身灰,雨天出门就是一身的泥土。有时由于山路遥远,晚上不能赶回法庭,许峰还和村民吃住在一起,并利用这些机会向村民们传播法律知识。 2003年底,许峰被调到庐山区法院莲花法庭工作。他在这里一干又是8年。8年来,莲花法庭辖区内的民事案件经民调组织单独调解或与法庭共同调解的300余件,而起诉到法庭的不到10%。 基层法庭的工作繁杂,加之一些偏僻村庄的老百姓法制意识淡薄,办一个案子花费的时间和精力往往是无法估量的。可是,面对每一件案子,许峰都十分用心。19年来,他个人承办案件达2000多件,上诉案件仅10件,没有一件被发回重审、改判。 最大限度地服务群众 虽然基层法庭处理的大都是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可就是这些小事背后却潜伏着大隐患。许峰时刻铭记民事无小事,通过一件件小事践行一个人民法官司法为民的宗旨。为了最大限度地服务群众,满足当事人的诉讼需求,许峰所在的莲花法庭设立了流动法庭、午间法庭、晚间法庭、假日法庭,为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诉讼服务。 2009年上半年,许峰承办的一起交通事故案件,原告胡某是一名中学生,其在向法庭提交诉状时,一再向法庭请求:“开庭时除通知我的法定代理人外,一定要通知我本人,我想亲自向法庭陈述我的诉求,并让被告看看给我造成的伤害到底有多严重。另外,我想利用这次诉讼机会,学学法律知识。希望法庭能考虑将开庭时间安排在周末。” 为了满足她的愿望,许峰决定将该案安排在周末开庭。开庭当天,胡某如愿坐在原告席上。她对法官们放弃休息时间特别开设“周末法庭”的做法十分感动。她说:“没想到,你们法官为了满足我一个普通学生的愿望,竟放弃休息时间来开庭,我真的是太感动了。” 2006年,法庭受理一起特殊的离婚案件。案件的被告张某是一名患有狂妄症的精神病患者。原告沈某与张某于1990年登记结婚,婚后夫妻感情较好,沈某在外务工,张某则在家抚育子女。2001年6月,他们的儿子在校期间不幸溺水身亡,为此,沈某埋怨妻子未尽到监护责任,双方为此经常发生争吵。张某因不堪承受失子之痛和丈夫的怨恨,一气之下喝农药自杀,幸被人发现及时送往医院。2002年9月份和2003年12月,沈某先后两次向法庭起诉要求与张某离婚。张某却以死相逼,并扬言如果法院判离婚,她就喝农药自杀。为了慎重,前两次法庭均判决不准予原、被告离婚。原告沈某在第三次向法庭起诉时,带来了一把菜刀“要挟”法官,说如果再不判决他们离婚,他就死在法庭。双方当事人均以死相逼,让许峰深感棘手。 为了避免发生悲剧,许峰在办理该案时慎之又慎,先后13次赶往当事人家中,分别与他们谈心,并将法庭搬到当地村委会,邀请乡、村干部、双方亲属及当地有一定威望的老者一起耐心做双方的工作。经过先后10多次艰辛调解,双方终于达成离婚协议。 和谐重任永记心间 “濂溪大道”为九江市2010年度重点工程,该大道与九江市十里大道相接处,有一私房需拆迁,由于征收拆迁部门错误地与该房的承租人左某签订拆迁补偿合同,并将150万拆迁补偿款转入左某的银行账户,导致房主梁某向法院起诉。 在诉讼过程中,梁某扬言,如果此案处理不当,将采取过激手段阻止濂溪大道的建设。许峰意识到该案是否能得以妥善处理,关系到市重点项目建设的顺利进行和社会的稳定。在案件审理过程中,他一方面耐心地做原告梁某的工作,一方面对案件进行认真细致的审理。 经两次庭审后,双方当事人于2010年4月29日当庭达成调解协议。该案的审结,不仅实现了案结事了,还为社会的和谐稳定及九江市大项目建设顺利推进作出了积极的贡献,受到了区委、区政府有关领导的高度赞扬。 当事人的利益高于一切 2008年5月14日下午6点,忙活了一天的法官们正准备下班回家,这时一位蔡姓商人心急火燎赶到法庭,请求法庭尽快提供帮助,并称如果不火速解决,他十几万元钱就要打水漂了。 许峰和同事经了解得知,蔡老板是从事鲜鸡蛋批发生意的,前几天通过传真向辽宁一从事鸡蛋收购的钟老板订购了一车鲜鸡蛋,价值13万余元,并根据对方要求汇款8万元,余款约定在鸡蛋运到蔡老板的仓库后付清。没想到,钟老板由于在九江人生地不熟,怕货到后蔡老板不能按时付清余款,运送鸡蛋的货车到湖北黄梅县的小池镇后就不肯过江来九江,要蔡老板将余款付清,否则货车就不过江,而当时银行已经下班,蔡老板手头上又没足够的现金,眼看第二天早市就要到来,如果这些鸡蛋不能在第二天批发出去,高温加挤压,不要一天,鸡蛋全部要毁坏变质,损失将是巨大的。 听完蔡老板的介绍后,许峰顾不上下班回家,当即立案并迅速赶制保全裁定书,连夜赶往小池镇将运送鸡蛋的货车扣押到蔡老板的仓库。同时为了让钟老板吃上定心丸,许峰和同事通宵驻守在蔡老板仓库,直到第二天凌晨5点多蔡老板将5万余元的货款交给钟老板。 五壶茶油谢法官 2009年9月4日上午,莲花法庭来了两名特殊的客人,他们提着五壶茶油说要送给许峰等法官。当被许峰婉言谢绝时,他们含着热泪,态度坚决而又诚恳地对法官说:“你们为了办我们的案子不辞辛苦,没抽我们一根烟,没喝一口水,这几壶茶油是我们自产的,也是我们6户村民的一点心意,希望你们一定要收下。”他们的这份“心意”,最终被法官们婉言谢绝。 原来,这两名特殊的客人分别叫胡仕田、胡仕保,是庐山区赛阳镇赛阳村村民。那年3月底的一天,九江某公司所属的高压电线熔断掉落引发山火,将胡仕田、胡仕保等六户村民的油茶树、樟树等经济林木烧毁。六户村民多次与该公司交涉无果,便向法庭起诉,但村民除了诉状外没有任何证据。法庭考虑到从林木被烧毁到现在,已经过去了近5个月时间,村民可能难以举证,如果走诉讼程序并不一定能取得好的社会效果。从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角度出发,法庭决定暂不立案,而是深入当地做诉前调解工作。 当时气温高达38度,许峰带着其他3名法官顶着烈日赶到村里,并邀请当地村、镇司法协理员一起到事发地清点烧毁的林木,随后又会同村、镇司法协理员一起及时召集双方当事人调解。由于先前对被毁林木进行了清点,调解工作比较顺利,经法官和当地村、镇司法协理员耐心细致地工作,最终双方达成了由某公司赔偿胡仕田、胡仕保等六村民8000元的赔偿协议。 案件调解后,双方当事人都很满意,该公司负责人握着法官们的手说:“这几个月来,与村民的纠纷是我们公司的一块心病,现在好了,事情得以调解处理,我们又可以安心地投入生产了,真是感谢你们呀!”而胡仕田等六户村民更是高兴地说:“我们怎么也没想到,打官司不但不用缴纳一分钱的诉讼费,法官们还冒着酷暑上门调解,为我们讨回公道,我们真是太激动了,你们不愧是司法为民的好法官!” 做清清白白的法官 在工作中,许峰严格执行政法干警“十条禁令”,始终拒说情,拒吃请,拒收当事人的一切财物,坚持做到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秉公执法,维护了法律的尊严。 2007年,在处理一起民事纠纷案件过程中,一方当事人为了得到照顾,通过熟人打听到了他家的住址后,先后三次提着烟酒等礼品上门。许峰每次都坚持不肯收,并提着礼品将当事人送到楼下。可等许峰转身回家的时候,当事人又将礼品送到他家门口,并迅速离开。在这种情况下,许峰和同事先后三次将礼品送回当事人家中。案件调解结案后,双方当事人对结果都十分满意,对许峰的为人也十分钦佩。 今年2月份,许峰接手一起经济纠纷案,一方当事人为了得到照顾,塞了一个厚厚的信封给许峰,许峰一捏知道里面装的是钱,当即把当事人叫住并教育他说:“和我每个月的工资相比,这笔钱确实不少,但是和我的人格相比,你这笔钱太少了!请你相信我,我会公正地办案,但我不想你的钱害了我。”许峰的一番话,终于打消了当事人贿赂他的念头。 许峰总是说,当法官如果不能清正廉洁,就难以维护天平的公正,也会影响法官在群众心目的形象。他从事法院工作20年来,凡是登门送礼、求情者,他都一律拒之门外。他总是对别人说,做法官总是面临许多“诱惑”,但只有甘守清贫才能过得心安理得。20年来,他拒收、退还当事人送的现金近10万元,拒收、退还礼品30多次,拒绝当事人请吃、请喝不计其数。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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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永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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