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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舍飞舞刀具致工友重伤获刑一年赔偿两万六
发布时间:2011-05-12 13:44:33


     光明网讯(通讯员 李世寅 杨志凌)   宿舍飞舞刀具,刀刃飞脱刺中工友颈部,导致工友重伤。5月6日,广东省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依法对被告人黎某宝犯过失致人重伤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同时判令被告人黎某宝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莫某春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共计26350元。

    法院审理查明,2011年1月4日晚9时许,被告人黎某宝在中山市横栏镇某灯饰厂宿舍512 房内,向劝阻其玩耍刀具的被害人莫某春挥舞刀具时,致该刀刀刃脱离刀柄刺中莫的颈部(经法医鉴定,被害人的损伤程度属重伤)。随后,公安人员将被告人黎某宝抓获归案。

    被告人供述称,2011年1月4日晚上9时许,我一人拿着一把在步行街一摆地摊上以40元的价钱买下来的砍刀,这是一把可以把刀刃和刀柄分离的刀子,刀子长约50厘米,其中刀刃长30厘米,刀柄长约20厘米。刀刃是单刃的,不锈钢做的,刀刃头比较尖,刀柄是用铁管做的,黑色的。我在512宿舍里比划着玩,刀子可以从刀套里伸缩出来,我当时就把铁管刀套里的刀子从刀套里伸出来,然后右手持着铁管刀套玩刀子。正好和我同一厂的广西女员工(莫某春)看到我在玩刀子,她就走进其宿舍512房里,她就站在房门那里,她就叫我不要玩刀子,并叫我把刀子给她看,我没有理她,继续比划着玩刀子,然后我转过身子面对她继续玩刀子,刀子就从铁管刀套里飞了出来,飞出去的刀子正好插入那广西女工友的脖子左侧,刀子插进她脖子左侧后,她就转了一下身子,很快刀子就掉在地面上了,我立即跑到她身边用手帮她捂着脖子,然后马上喊她男朋友,她男朋友过来后我就抱起那名女子一起下楼坐小面包车到附近一间卫生站,卫生站里的医生说要我们去大医院,于是我就用卫生站固定电话打120救护车。

    被害人述称,黎某宝当时就像日本人玩刀一样,拿着刀往我这边挥了一下,我话还没有说完就感觉脖子被东西撞了一下,接着我就蹲下来,黎某宝就过来把我衣服拉开,我看到血流了出来。

    莫某春以被告人黎某宝伤害其身体为由,要求被告人黎某宝赔偿医疗费、后续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营养费、亲属陪护及住宿费等共计37,835元,并提交了中山市中医院出具的出院证明书、门诊、住院收费收据及费用清单、交通费发票等证据以证实其经济损失的情况,被告人黎某宝在开庭审理过程中请求法院依法判决。

    法院对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莫某春提供的损害赔偿证据进行调查核实,按照有关法律的规定,确认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莫某春所受损失为:医疗费22500元、误工费1350元,全部费用合计26,350元。

    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黎某宝无视国家法律,过失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其行为均已构成过失致人重伤罪,应依法惩处。鉴于被告人黎某宝被抓获归案后能如实交代其犯罪事实,认罪态度较好,可从轻处罚。被告人黎某宝的犯罪行为造成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莫某春的经济损失,依法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但具体数额应以法院核准的为准。法院遂作出前述判决。(文中涉及人名均系化名)



责任编辑: 张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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