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荷塘法官异地深夜执行感动申请人
发布时间:2011-05-12 10:57:42


     光明网讯(通讯员 喻志强 吴鹏鹏 傅南)   “感谢荷塘区法院的公正公平,感谢法官深夜还在为我的事情操劳。”5月10日晚上10点半,随着和解协议的签署,申请执行人李某紧紧握住湖南省株洲市荷塘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易东的手久久不愿松开。

    2008年11月17日,李某在广州铁路集团公司株洲物质供应段装卸粮食时,因体力不支,在拉扯粮食袋时未能站稳,连同粮食袋一同从车上掉落地面,造成八级伤残。因陈某与李某属雇佣关系,故法院判决陈某应赔偿李某68823.02元。

    由于判决生效后陈某未向李某支付全部赔款,李某向法院申请执行。5月10日下午5点,在得知被执行人陈某正在湘潭家中的消息后,执行干警驱车百余里,与村干部一起向被执行人展开了积极的情理攻势和法律攻势。经过一番细致的沟通协调,最终陈某愿意配合法院执行,与申请执行人李某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



责任编辑: 张永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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