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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法院争创“无执行积案法院”工作加速
发布时间:2011-05-10 16:30:13
创建达标法院领奖
光明网讯(通讯员 汶金让)
5月10日上午,陕西省宝鸡市中级人民法院全市创建“无执行积案法院”工作推进会在凤翔县法院召开。全市各县区法院主管执行的副院长和执行局长到会参加,会议由宝鸡中院执行局副局长赵凤成同志主持。
会上,宝鸡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长杨小平同志首先学习传达陕西省法院执行工作会议精神及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安东院长关于创建“无执行积案法院”工作的重要讲话,回顾了2010年及今年1至4月全市“无执行积案法院”创建活动开展情况。接着,宝鸡市中级人民法院代表陕西省高院向去年经高院考核达标的8个县区法院颁发了“无执行积案法院”奖牌。之后,获得殊荣的两个法院和今年待达标的四个法院分别在会上作了表态发言。 最后,宝鸡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王琦同志作了重要讲话。他对2011年全市创建“无执行积案法院”工作提出五项要求,要求包括宝鸡中院在内的全市13个县区法院必须高度重视“无执行积案法院”创建工作,解放思想,提高认识,真抓实干,努力达标;必须多管齐下,有效化解涉执行信访案件;必须进一步加强执行威慑机制建设,推进创建活动的深入开展;必须健全完善好各项执行工作制度,使创建活动进一步规范化;必须抓好对执行干警的廉政教育,警钟长鸣,保证执行队伍不出问题。 与会已达标法院领导表示,2011年将努力巩固去年的创建成果,保持“无执行积案法院“的光荣称号,并尽力争创全国“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殊荣。仍未达标的四个法院在会上表示,新的一年,决心在去年创建已取得一定成果的基础上,借鉴和学习先进法院的良好作法,结合正在开展的执行威慑措施落实年活动,进一步加大执行工作力度,再鼓干劲,再添措施,补正不足,迎头赶上,高质量地完成“无执行积案法院”创建任务。 责任编辑:
张永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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