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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化审理探索新路 法院护航劳动者维权
——北京海淀区人民法院劳动争议庭五项举措化解劳动争议纠纷 作者:韩石 发布时间:2011-05-10 11:04:41
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是事关保持国民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实现社会长治久安的重大课题。近年来,劳动争议案件已经跃升为北京市法院增长幅度最快、涉及范围最广、影响程度最深、社会关注最多的案件类型之一。面对劳动争议纠纷案件数量居高不下、案件类型层出不穷的客观情况,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劳动争议庭整合多方力量、创新工作思路,通过“专业化、集约化、统一化”方式开展劳动争议案件审判工作,着力于探索一条司法机关化解劳动争议纠纷的有效进路,努力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为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探索审判方式改革,启动“绿色通道”审判机制 海淀法院劳动争议庭从审判实践出发,注重司法实效,从三个要点入手,快审快结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1、推行案件繁简分流制度,针对案情简单、法律关系明确的案件,积极探索简易程序、一庭结案;2、推行案件分类制度,将劳动者主张工资报酬、医疗费用等诉求迫切案件以及当事人诉讼能力薄弱的案件进行优先处理,启动快审快结的“绿色通道”,方便群众诉讼,提高审判效率;3、积极推动文书格式化、标准化工作,将具有代表性的各类型案件文书进行格式汇总,统一司法尺度,提升文书制作质量。 ★推行“法官回访、行业校正”制度,减少纠纷来源 海淀法院劳动争议庭在审判实务中发现,部分行业管理不规范,存在大量与劳动合同法相抵触的管理制度,并集中引发了大量劳动争议案件。针对众多用人单位“新法过渡期不适症”,海淀法院推行了“法官回访、行业校正”制度。该制度内容主要包括三点:1、在案件审结后,对劳动争议比较突出的用人单位进行回访,就劳动争议的引发原因交流意见,并对完善企业管理制度提出规范意见;2、对劳动争议案件频发的行业进行原因分析,与行业协会、主管部门取得联系,通过法官授课、司法建议等方式,对行业内普遍存在的不规范管理行为进行校正;3、加强案件类型化分析,对问题突出的案件类型开展司法调研、统计工作,并以司法建议、信息通报的方式转发相关部门,整合资源,加强信息共享。 ★举办“学习工场”系列主题学习活动,提高审判业务能力 海淀法院劳动争议庭定期组织全庭审判人员举办“学习工场”系列学习活动,互相交流经验,力求打造专家型与能动型、学术型与实践型相结合的专业化审判队伍。“学习工场”通过以下三个平台汇集审判实务中的各类问题:1、组建审判业务小组,将劳动争议庭 “新”、“老”法官合理分组搭配,强化帮带作用,及时汇集问题、加强研讨;2、借助院内网络平台建立“我有问题谁来答”专栏,利用海淀法院的网络建设优势,畅通信息共享和处理渠道,汇集问题、交流意见;3、多维度、多广度开展与兄弟庭室的培训交流活动,深入学习“李红星工作法”,全面提升全庭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工作能力。通过上述新颖全面的培训教育活动,有效地提升了专业化审判水平、统一了裁判尺度、营造了全庭学习氛围,将劳动争议庭逐步打造成一个“学习型兼实践型”的专业化审判团队。 ★施行“敦促用人单位即时履行”制度,积极化解争议纠纷 为及时化解劳动争议,减少当事人诉累,在总结调解经验、学习“李红星工作法”的基础上,海淀法院劳动争议庭积极推进施行“敦促用人单位即时履行”制度。该项制度主要工作内容有:1、在对劳动争议案件进行调解工作时,以一次性解决双方所有劳动争议为前提,争取用人单位当场即时履行调解方案,使劳动者“手持现金、微笑结案”;2、在法院生效文书的自动履行期内,协助劳动者敦促用人单位及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敦促用人单位即时偿付”制度,满足了劳动者及时、快捷维权的诉求,有效化解了社会矛盾,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根据海淀法院最新统计,2011年第一季度,在该制度指导下,劳动争议庭累计敦促用人单位即时偿付金额100余万元。 ★加强部门间横向交流,建立相关职能单位沟通协调机制 “大调解”机制是具有我国特色的社会纠纷化解机制。劳动争议纠纷的化解涉及到相关各个职能单位的协调配合,包括人社局、司法局、信访办、工会、行业协会等。针对劳动争议案件涉及面广、职能单位众多的特点,海淀法院劳动争议庭着力加强与各职能单位的横向交流,建立与各单位协调沟通机制,通过联席会、案例研讨会的方式,互相通报劳动争议纠纷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并就法律适用交换意见,协调处理思路,力图汇集各方面、各单位力量,合力化解劳动争议纠纷,推动劳动关系的和谐发展。 (作者单位: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责任编辑:
张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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