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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康法院开通“直通车”为农民工维权受好评
发布时间:2012-12-06 11:43:17
本网讯(王建厦)
“感谢人民调解室为我讨回拖欠的工资,我打算明年还来新疆打工。”12月5日上午,新疆阜康市法院法官陈洁与人民调解员吴士民联合调解,为来自山东嘉祥县的农民工纪战、王洪辉等4人讨回欠薪1.79万元,此举受到农民工兄弟交口称赞。
时值年底,内地来疆务工人员开始返乡,但是碰到拖欠劳动报酬是他们最大的难题。阜康市法院发挥“农民工专用窗口”职能作用,开通农民工维权“直通车”,在立案、审理、执行等环节,全程落实司法为民措施,全力维护农民工兄弟合法权益。今年以来,该院共受理涉农民工欠薪案件15件,均以调解结案,为农民工讨薪24.42余万元。 在立案环节上,落实服务措施。积极组织法官深入工地一线,对前来维权的农民工提供相关法律服务,现场解答农民工提出的相关法律咨询;与司法局联合设立人民调解室,运用诉前调解化解纠纷;在立案庭设立农民工专门窗口、设置导诉台,为农民工兄弟提供便捷高效的司法服务,对经济确有困难的农民工,依法减、缓、免缴诉讼费用。 在审理环节上,落实速裁措施。抽调审判业务骨干组建速裁庭,充分运用民商事简易程序效能,对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实行即立即调、即审即结,提高调解质量和办案效率。与此同时,借助财产保全、先予执行等项措施,努力实现农民工合法权益最大化。 在执行环节上,落实攻坚措施。成立执行应急分队,当接到涉诉农民工工资案件任务后,均应制定切实可行的执行方案,定时间、定任务、定责任、定措施、定效果。对个别转移财产规避执行的债权人,启动执行联动协调机制,在市委的领导下,联合市政府法制办、财政局、建设局等相关部门,协同作战,协调解决执行中遇到的各种问题,果断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提高执行效率,确保农民工合法权益得以及时维护。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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