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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二中院巧解三峡移民行政纠纷
发布时间:2011-04-26 15:47:52
光明网讯(通讯员 张智全)
日前,陈昌权等4人诉巫山县政府行政赔偿上诉案,在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的协调下,原告主动撤诉。被告代理人感慨地说:“如果不是和解结案,这四起移民行政纠纷不知何时才能化解!”
据了解,重庆二中院地处三峡库区腹地,随着移民工作的推进,诉至法院的各种移民行政纠纷逐年增多。针对这一情况,该院正确处理维护移民大局与保护移民合法权益,对行政机关无效或瑕疵的行政行为,及时判决确认无效,既切实保护移民的合法权益,又有效推动依法行政,避免了因移民合法权益保护不及时而引发上访事件的发生,从而实现了维护移民工作大局和移民合法权益的双赢目的,有效维护了社会稳定。 与此同时,该院正确处理法律与政策的关系,根据三峡移民行政案件政策性较强的特点,高度重视政策与法律关系的合理协调,凡是法律有明文规定的,严格依法办理;法律无明文规定的,按相关政策办理;既无法律又无政策规定的,以法律精神、政策原理为裁判准则,确保移民行政纠纷得到妥善处理。自2006年以来,该院寻求法律法规和移民政策的平衡点,共妥善审结涉及移民联合建房、移民补偿安置等行政纠纷53件,没有因处置不当而激化矛盾。 此外,该院正确处理协调方式解决行政争议与判决方式解决行政争议的关系,在审理涉及群体性、移民期望值过高的行政纠纷时,着眼“官民”和谐互信,加大协调处理力度,以协调作为审理该类案件的前置工作程序。通过认真宣讲移民法规和政策,并做耐心细致的协调工作,促使原告认识到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主动申请撤回起诉,让观望等待的其他移民放弃对这类案件的起诉。5年多来,该院通过协调方式妥善审理了38件具有群体性特征的三峡移民行政案件,一审和解率达到35%,息诉服判率达100%。 通过正确处理三种关系,重庆二中院的三峡移民行政案件审理实现了良性循环。据统计,2006年以来,该院共审结一审三峡移民行政案件126件,各方当事人均已服判息诉,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责任编辑:
张永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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